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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3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议案一:公司二○一○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二:公司二○一○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年度报告全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三:公司二○一○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年度报告全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四:审阅《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已经得到初步的建立,在重大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应有的控制与防范的作用。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公司也尚未发现重大得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年度报告全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五:审阅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六:公司《二○一○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一一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议案八: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议案九: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二〇一〇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登的《二〇一〇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十: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二○一一年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十一:公司二○一○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二〇一〇年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大信审字[2011]第2-0168号),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304,085,234.95元,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6,466,205.72元,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2,842,767.31元。按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2,842,767.31元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8,284,276.73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3,361,850.73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二○○九年年度现金股利18,863,427.44元,故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9,056,913.87元。

  公司董事会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471,585,6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63,427.44元。

  议案十二:公司二○一○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预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经审议通过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4.8万元(即每月4,000元、含税)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监事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

  (2)总裁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指标进行考核确定,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临2011-015号《公司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议案十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临2011-016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议案十六:关于成立投资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强化对公司所投资企业/项目的管理,公司拟设置投资管理部,对公司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为全面实施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集团公司信息化水平,公司拟设置信息管理部,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4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推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决定提名王学海先生、李杰先生、艾路明先生、张小东先生、邓霞飞先生、范晓玲女士、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李文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李文鑫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预案的独立意见见附件3,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5。

  议案十八:关于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我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临2011-018号《关于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十九、关于将控股子公司股权予以质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就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以公司所持有的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397.57万股份及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0,882.29万股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议案二十: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申办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95,000,000.00)、融资类保函额度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85,000,000.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议案二十一:关于提请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为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也可以到会参加会议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九项至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预案尚需提请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一)会议召开相关事项: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

  3、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1年4月21日下午15:00起至2011年4月22日下午15:00止。

  4、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医药大厦六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

  6、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1年4月11日、4月18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二○一○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二○一○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二○一○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公司《二○一○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一一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议案;

  7、公司二○一○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8、公司二○一○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9、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5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3、部分应邀出席会议的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及其他人员。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1年4月21日下午15:00起至2011年4月22日下午15:00止。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6之《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7之《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医药大厦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4。

  3、登记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4月21日工作时间,即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596718-8019,传真:027-87597232;

  3、联系人:孙静、阮源;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王学海,男,中共党员,武汉大学企业管理博士。曾任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我公司董事长;

  2、李杰,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宜昌市三峡制药厂厂长、湖北宜药集团公司董事长。现任我公司董事、总经理,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艾路明,男,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武汉市当代科技发展总公司董事长、我公司董事长。现任我公司董事、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张小东,男,武汉大学硕士。现任我公司董事,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邓霞飞,男,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博士。曾任湖南博大天然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药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医药局开发办副主任。现任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6、范晓玲,女,中共党员。中南财经大学经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武汉手表厂总会计师;武汉市财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我公司董事;

  7、刘林青,男,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会员。曾任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武大弘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公司独立董事;

  8、李文鑫,男,中共党员,法国巴黎南大学(ORSAY)微生物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教育部生物学与生物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导),我公司独立董事;

  9、杨祥良,男,中共党员,华中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武汉华中科大纳米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我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杜越新,男,中共党员,武汉大学世界经济学硕士。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处长,国务院发展中心下属中国企业评价中心研究咨询员,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我公司监事长,北京储康保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2、齐谋甲,男,曾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国医学基金会副会长,现任我公司监事,同时还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明华,女,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商务处职员、副处长、处长。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产业发展(资产营运)部部长、我公司监事;

  4、杜燕云,女,中共党员,武汉大学EMBA。曾任我公司办公室主任,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现任我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5、徐建生,男, 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中土畜湖北茶麻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秘书、法律顾问,湖北德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我公司监事、法务部部长;

  附件3: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各位董事候选人的被推荐书及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王学海先生、李杰先生、艾路明先生、张小东先生、邓霞飞先生、范晓玲女士、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李文鑫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李文鑫先生是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推荐的。

  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都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各自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本公司董事工作;未发现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独立董事:刘林青、杨祥良、李文鑫

  2011年3月23日

  附件4: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林青、杨祥良、李文鑫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0日

  附件5: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林青、杨祥良、李文鑫,作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林青、杨祥良、李文鑫

  2011年3月20日

  附件6: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7: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 (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上海) 021-68870190

  (深圳) 4008833008

  附件8: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

  注: 1、股东填写本授权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按自己意志投票。投票时,请在“表决情况”选项中打“√”;

  3、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4、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4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议案一:公司二○一○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年度报告全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二:审阅《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年度报告全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三:公司《二○一○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一一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二〇一〇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登的《二〇一〇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4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决定提名杜越新先生、齐谋甲先生、明华女士、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同时见报的《临2011-013号公告》之附件2。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六项预案尚需提请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5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29.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470.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2-0022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为31,841.61万元,2010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8,553.95万元,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604.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789.58万元,差异185.29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人福医药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要求。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筑施工,正在进行GMP认证;

  (2)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拟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预计于2012年完工;

  (3)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 改造项目已完成建筑施工,正在进行GMP认证;

  (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受所在地水电汽配套工程影响,预计于2011年完工;

  (5)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工程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受所在地水电汽配套工程影响,预计于2011年完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6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29.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470.39元。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改造项目”、“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工程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等六个项目。

  经公司2009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07.50万元,以实施“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以下简称“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详见公司2009年9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决议将“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珑人福”),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葛店人福原预留土地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生物城九龙产业基地内。

  二、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注册资本12,825.5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拟在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原预留土地上建设,占地面积约10亩。在进行该项目的实际设计过程中,考虑到现有葛店人福厂区除预留土地外的其他土地均已建设完毕,如今后葛店人福计生药制剂需进一步扩大规模,则已无可容纳的地方;同时由于我公司所在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在统一规划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即“光谷生物城”),为支持光谷生物城的建设,考虑到入驻光谷生物城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将更有利于葛店人福的长远发展,葛店人福董事会决定将原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厂区全部用于原料药生产,而制剂生产线则转移到光谷生物城内,在光谷生物城内建设一个生育调节药制剂基地。由于葛店人福注册地址为鄂州市,为能真正享受到光谷生物城对入驻园区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葛店人福董事会决定由其全资子公司九珑人福来负责实施“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

  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3日;公司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经营范围:药品的开发及技术研究。

  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内容不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改变,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事项须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本公告披露日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1-013号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要求;审议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决策和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此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要求。本保荐人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八、备案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7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4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选举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杜燕云,女,中共党员,武汉大学EMBA。曾任我公司办公室主任,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现任我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徐建生,男, 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中土畜湖北茶麻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秘书、法律顾问,湖北德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我公司监事、法务部部长。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8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85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41,063.58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我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维药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5%股权。目前新疆维药拥有7条GMP生产线,20个国药准字号产品文号,其中有7个国家医保品种,7个地方医保品种,4个中药保护品种。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维吾尔药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以开发维医药为己任,致力于维药的现代化和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有祖卡木颗粒、通滞苏润江胶囊、益心巴迪然吉布亚颗粒、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炎肖迪娜儿糖浆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691.82万元,净资产4,029.17万元,当期主营业务收入7,058.02万元,净利润803.6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为新疆维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维药资信良好,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我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063.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95,234.18万元的21.0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维药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新疆维药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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