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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9日在厦门市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董事许金和、许建成、钟志刚、陈瑞莺、阮荣祥、陈永志、屈文洲共7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许金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如下:

1、计划发行规模

本期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发行短期融资券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4、短期融资券期限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 天。

5、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

本次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

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8、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经征求股东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数将由原来的9名董事变更为5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现对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如下修正:

原为:

第一百八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拟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一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11年3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许建成先生、詹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提名张亦春先生、阮荣祥先生、唐予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本决议公告之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1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11-016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

附件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许建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厦门大学EMBA,福建省青联常委,全国青联委员,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获得“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莆田市十大民营工业经济人物”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许建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1,990,481股,许建成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系父子关系。

许建成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詹金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40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福州铁路局永安工务段党委办公室、段长办公室助理工程师、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众和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詹金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詹金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詹金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

附件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阮荣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67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编辑职称。曾任福建日报农业处处长、总编室主任,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阮荣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阮荣祥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阮荣祥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亦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77岁,大学本科学历,荣誉博士;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亚洲太平洋地区金融学会理事、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厦门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亦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亦春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张亦春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予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64岁,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副所长,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顾问,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予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唐予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唐予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9日在厦门市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会议室召开。监事唐荔城、徐文玉、陈小华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唐荔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11年3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提名陈永志、李智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

附: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永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62岁,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经济系副主任,现任厦门大学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经济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学会顾问,厦门市私营企业协会顾问,南安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永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永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陈永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39岁,博士学历。曾任厦门大学办公室秘书兼任办公室支部委员、厦门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处长兼任机关第二部门工会主席、研究生院支部书记,现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处长兼任机关第二总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院支部书记。

李智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智勇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李智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厦门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1607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许建成

3.0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詹金明

3.0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阮荣祥

3.0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张亦春

3.0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唐予华

4、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陈永志

4.0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李智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1607

联系人:朱小聘 联系电话:0592-5054995

传真:0592-5321932 邮政编码:361012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4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登记地点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1年4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愿意表决。(请以画“○”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序号议 案 内 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许建成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詹金明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阮荣祥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张亦春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唐予华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陈永志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之李智勇 

委托股东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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