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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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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1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27(基金合同生效日)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27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A/B类:

  ■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C类: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A/B类

  ■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C类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27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四)投资策略”、第二十七部分“(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A/B类

  ■

  注:本基金2010年实际运作期间为2010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C类

  ■

  注:本基金2010年实际运作期间为2010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郑州、沈阳设有分公司,此外,还设有海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二十只开放式基金和三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特定资产管理账户,资产管理总规模逾1874亿元,累计分红超过人民币532亿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客户服务

  1) 为提供安全、高效的网上交易环境,博时公司不断升级网上交易系统的安全功能:2010年1月,博时快e通系统增加了动态验证码的功能,对客户身份进行验证;2010年3月,博时快e通直销交易系统在所有密码输入区域都设置了密码安全控件,大大提高了交易安全性。

  2) 2010年4月,博时基金客服中心推出了新版的在线客服系统,新系统能够支持更多新功能,例如,客户和坐席均能查到前面等待的客户数量,客户除了在线等待以外,还可以选择留言功能,留下自己的问题和联系方式,客服代表会及时给予回复。同时在线坐席可以根据等待客户的情况,合理控制在线交流节奏。

  3) “博时e视界” 于9月18日正式发布,这也是博时基金倾力为投资人打造的与投资专家面对面的全新视听网络平台。

  4) 2010年10月,博时基金与中国劳动保障报社联合举办“企业年金管理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向较早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征集管理经验与其他企业分享。

  5) 2010年,博时在全国各地举办各类客户活动、论坛、沙龙等共计1252场,并创新的采用网络会议室,扩大论坛的覆盖面,充分与投资者沟通当前市场的热点问题,受到了广泛大投资者的广泛欢迎。

  2、社会责任

  1) 为支援舟曲灾区的救灾善后工作,博时基金公司及全体员工通过博时慈善基金会向甘肃省红十字会捐出赈灾款项人民币30万元。

  2) 博时慈善基金会2010年关爱助学现场捐赠仪式于2010年12月6日在中山大学举办,博时以每人5000元的标准向中山大学的21位贫困学生资助善款105000元,至此博时基金第四届百万关爱助学活动圆满落幕。

  3、公司荣誉

  1) 博时在由证券时报社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明星基金奖评选中,荣获两个奖项,博时主题行业基金获得?“2009年度三年持续回报股票型明星基金奖”,博时平衡配置获得“2009年度三年持续回报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奖”。

  2) 博时在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连续第三次荣获中国基金业最具权威的“金牛基金公司奖”,并获得首次设立的“金牛特别贡献奖”,旗下基金博时裕隆封闭、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和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均蝉联金牛奖项,分别获得“三年期封闭式持续优胜金牛基金”、“三年期开放式股票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和“2009年度开放式货币市场金牛基金”奖项。

  3) 2010年8月14日博时基金网站在由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荣获“最佳基金网站奖” 。

  4、其他大事件

  1) 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募顺利结束并于2010年6月1日成立,首次募集资金超过34亿元。

  2)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募顺利结束并于2010年7月27日成立。

  3)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顺利结束并分别于2010年11月24日和2010年12月10日成立。

  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博时基金已在香港完成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Bosera Asset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的注册登记手续并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第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

  5) 博时基金于2010年8月25日和2010年11月11日分别公告郑州分公司和沈阳分公司成立。至此,博时基金已有4家分公司分别落地北京、上海、郑州和沈阳。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上述人员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回报于2010年7月底成立,在四季度之前,宏观回报的债券与股票投资都比较谨慎。四季度以后增加了权益方面的配置,但在把握权益市场的调整节奏方面还有待加强。2010年四季度的操作与投资思路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9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94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92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92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1.6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1年将是充满风险与不确定性的一年。

  受惠于政策的持续刺激,很多新兴市场国家2010年GDP增速都创造或者接近最近10多年以来的高点。而在当前全球供应链结构下,美国跨国公司盈利的70%来自于新兴国家,因此受益。所以在这些跨国公司业绩的刺激下,S&P500指数从2010年9月份开始出现了一波30%的上涨。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财富效应,在QE2的背景下带动了美国一些经济指标回升。市场参与者在做多本性的作用下,依据这些数据纷纷作出美国经济将出现强劲复苏的结论。

  事实是这样吗?我们可以从债务杠杆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这一轮的全球危机本质上是过度债务危机,发达国家居民部门的过度负债带动了前一轮全球景气周期。危机爆发后这些国家居民部门不得不进行债务收缩,发达国家为了防止这一过程对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启动政府部门债务扩张来弥补,美国的QE2更是在政府负债无法继续大幅扩张的情况下,来扩张央行的资产负债表。那些依赖于发达国家需求的发展中国家为了躲避发达国家债务收缩带来的冲击,自身也在进行债务扩张。如果从债务杠杆这个角度来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可以发现,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又呈现出新景气的背景是全球债务杠杆更大规模的扩张。建立在债务扩张基础上的经济增长从来都是泡沫。

  泡沫的破裂一般都从其脆弱的部位开始,2010年欧洲外围国家是脆弱的部位,已经开始破裂,但是欧元区在德国的支撑下还能苟延残喘。2011年中东与北非的又可能成为下一个泡沫破裂的部位。如果这一次政治危机还不能改变当前全球经济的运行趋势,还会有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沦为下一个脆弱的部位。

  就中国经济而言,不是泡沫的脆弱部位,但是在2011年中国经济也在面临挑战,从企业层面来看:资金、人力、原材料价格都在上升,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政府又要求控制通货膨胀,企业的成本很难转移。因此相对于2010年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下降,那些拥有资金、人力、原材料资源的企业将会受益。

  中国的宏观经济可能一直都会受到这样的挑战,直到其他地区足够大的泡沫破裂来改变当前全球经济的运行趋势。

  我们在2011年的投资策略将围绕上面的思路进行展开。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共五名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故不进行收益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775,646,143.85份。其中A类及B类基金份额净值0.994元,基金份额总额313,555,159.23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0.992元,基金份额总额462,090,984.62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肖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4报表附注

  7.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4.1.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1.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1.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1.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1.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1.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本基金采用的行业指数为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

  (b)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2.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2.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2.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3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4.2关联方报酬

  7.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7.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7.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博时基金,再由博时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 当年天数。

  7.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4.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5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余额。

  7.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0,000,000.00元,分别于2011年1月4日和2011年1月5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本基金持有属于第一层级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存在活跃市场的股票(包括网下申购处于限售期的股票)、交易所市场债券等,于2010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354,535,830.18元。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本基金持有属于第二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参与非公开发行取得并在锁定期内的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银行间市场债券等,于2010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436,523,000.00元。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属于第三层级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 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1)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4月3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李全先生辞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8月7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53号文核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杨锐、董良泓、李志惠、李雪松、邵凯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6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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