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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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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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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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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5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0月15日,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3其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4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ETF及大成深证成长40ETF联接基金;1只创新型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1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它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各基金合同,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未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2008年末以来信贷大幅扩张和规模空前的财政刺激措施推动下,中国经济快速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出缺口在09年四季度基本愈合。同时,随着海外经济的触底反弹,在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的同时拉动下,中国经济在10年初已经出现过热迹象。然而,相比09年,宏观经济在10年显示出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09年高增长、低通胀的“蜜月期”已经结束,在海外经济复苏尚不稳固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要在“保增长”与“控通胀”之间权衡取舍;其次,由于09年初以来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房贷政策,房价迅速反弹,资产泡沫风险不断累积;再者,为拉动内需,地方政府以城投企业为平台向银行融资大量上马基建项目,在现行财政分权制度下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过度负债,而中央政府为防范道德风险,在是否充当最终偿债人上也面临两难选择。回望过去一年,平衡上述几个因素以及随之带来的政策频繁变动导致总需求在一年之中经历了增长过强、严重疲软和偏强三种状态,经济周期明显缩短。

  一季度通胀预期升温,货币政策退出的时点早于市场预期,央行上调了存款准备金及央票利率,1月初信贷井喷后银监会严格执行额度控制,A股市场承压,债券收益率曲线熊平。二季度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经济过热,调控政策密集出台,负面效应层层叠加。从资本市场到实体企业,对宏观调控矫枉过正的担忧逐渐加剧。同时,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引发国际市场避险情绪,上证指数出现大幅调整,单季度跌幅超过20%;债券收益率曲线牛平,10年期国债收益率降幅达到30个基点。在工业生产经历了四个月的大幅下滑后,政策拐点在三季度出现,货币政策及行政调控政策相继放松,增长底部确认,随着“V”型反转的趋势在宏观数据层面逐步得到印证,股指筑底反弹,债券收益率曲线亦陡峭化上行。但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反弹,同时叠加自然灾害、节能减排等因素的影响,通货膨胀自9月份开始加速上扬,CPI读数屡超市场预期。同时,美联储推出第二轮量化宽松,加剧全球流动性泛滥,资本流入及输入型通胀的压力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在四季度再次转向,央行先后两次上调基准利率,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债市出现大幅下跌,收益率累计升幅超过100个基点;而紧缩预期在四季度后半期也成为压制股指表现的重要因素。

  本基金于2010年10月成立,基于基金三年封闭、分级特点,我们采取绝对回报的管理思路,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基础上积极管理争取获得较高投资回报;其中债券类资产采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策略,权益类资产采用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

  考虑到货币市场工具、利率类债券资产、信用类债券资产、权益类资产的收益预期和风险特征,结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要求,本基金在2010年对货币市场工具(逆回购)、利率类债券资产、信用类债券资产和股票类资产进行重点配置,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积极管理类别资产的波动率。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预期,本基金保持较低债券组合久期。在具体债券类别资产选择中,重点投资高收益的逆回购、中短期央行票据和短久期含权金融债等,信用产品中重点配置信用利差偏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信用债品种。

  可转债类资产中,我们认为转债市场整体转股溢价率仍然偏高,部分品种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2010年基金针对银行类转债品种进行了适当配置。

  在权益类资产方面,在充分考虑宏观经济、企业利润、市场估值、相关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率比较等因素基础上,本基金逐渐增加股票配置,个股以稳定增长类品种为主。以上资产配置策略使得本基金在2010年债券市场调整过程中规避投资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9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6%,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望2010年宏观经济运行,总需求已经经历了增长过强、严重疲软和偏强三种状态,经济周期明显缩短,国内、外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多以及随之带来的政策频繁变动导致“经济周期短期化”,该特点在2011年可能将继续延续。展望2011年,发达经济体复苏的确定性较强,而在全球流动性极度宽松的背景下,新兴经济体大多受到通货膨胀的困扰。在汇率调整缺乏相对灵活的机制的情况下,上半年央行继续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差额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等价格和数量工具管理通胀预期、控制信贷投放将是大概率事件。

  综合以上分析,年后债券市场资金面紧张的局面将会明显缓解,短期内供需关系成为行情发展的决定因素,部分中短期超跌品种将出现修复性行情。但在通货膨胀预期不断强化以及通货膨胀全面发展的背景下,整体债市机会有限。票息收益高,利差保护充足的信用债将是较好的配置品种。权益类市场方面,受宏观调控影响相对较小,增长确定,估值合理的优质个股将继续得到市场的青睐。

  考虑到2011年利率类债券资产、信用类债券资产、新股投资、可转换债券和权益类资产的收益预期和风险特征,结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要求,本基金将在以上各类资产进行配置,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管理(主要根据组合久期、信用利差、转股溢价率、市盈率等指标)上述资产的收益率和波动率。其中债券投资组合将按照资产负债匹配原则逐渐增加以信用债为主的配置,减少逆回购操作,提高债券组合久期,并在利率和信用品种进行适当的结构调整。传统可转债方面,精选风险收益特征较优的个券品种逐步增加配置。权益类资产以持有稳定类和确定性增长的优质公司品种为主,并执行积极的交易策略,一旦组合波动性加大,需要采取逐步止赢的策略。

  我们非常感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按照本基金合同和风险收益特征的要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积极进行资产配置,适时调整组合结构,研究新的投资品种和挖掘投资机会,力争获得与基金风险特征一致的稳定收益回报给投资者。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委托投资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8名成员中包括两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和委托投资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98元,基金份额总额3,244,952,652.00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2,271,466,856.00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973,485,796.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王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彩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 范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1218号《关于核准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按7:3的比例拆分为风险收益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景丰A和景丰B,景丰A指具有较为稳定的预期收益水平和较低的风险水平的一类份额(简称A类份额),景丰B指具有较高的预期收益水平和较高的风险水平的一类份额(简称B类份额),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资本人民币3,243,920,101.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2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44,952,652.00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32,551.00份(含A类份额2,271,466,856.00份,B类份额973,485,796.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封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在封闭期结束后,A类份额和B类份额各自按其应享有权益折算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其中,持有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时享有份额折算优先权,优先按照A类份额本金和约定目标收益率计算的应得收益的合计价值,折算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时享有剩余财产分配权,按照基金资产净值扣除A类份额本金和A类份额约定目标收益率计算的应得收益的合计价值后的剩余资产价值,折算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期的约定目标收益率为: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7%。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0]第34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景丰A基金份额1,344,114,132.00份和景丰B基金份额576,074,245.00份于2010年11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对权证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则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10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7.4.4.8 损益平准金

  封闭期内不适用。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封闭期内不适用。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1、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无。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景丰A

  无。

  景丰B

  单位:人民币元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指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金额均指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各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景丰A

  ■

  景丰B

  ■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杨春明先生、肖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杨春明先生、肖冰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557号文核准。上述任职已于2010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为9.36万元。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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