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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0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廖晓霞、廖晓东、王凤仁、王结、王方华、顾霓鸿、李少弘以现场方式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秦仁炎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廖晓东代为出席并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部分监事、高管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0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王方华、顾霓鸿、李少弘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2011年3月31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0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3月31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1 年3月31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2,156,749.73元人民币,净利润26,902,648.16元人民币,基本每股收益0.25元。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前三年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情况 单位:元
2、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6,902,648.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391,784.23元;按净利润5%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695,892.11元;按净利润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39,178.4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758,463.43元,减去2009年度对股东分配10,857,695.00元,截至2010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11,576,561.83元,本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576,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现金(含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 独立董事对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制度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专字[2011]第131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的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3月31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11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内(含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申请单笔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用于:1、向供应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2、为客户开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借款额度;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女士签署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有效期为一年。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专字[2011]第1319号《关于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1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3月31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及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认了201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并对2010年公司董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进行讨论,薪酬情况如下所示:
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3月31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1年4月22日(周五)上午9:30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11-00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0年度报告》的“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前三年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情况 单位:元
2、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6,902,648.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391,784.23元;按净利润5%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695,892.11元;按按净利润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39,178.4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758,463.43元,减去2009年度对股东分配10,857,695.00元,截至2010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11,576,561.83元,本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576,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现金(含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及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讨论了2010年公司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示: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11-00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30开始 3、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 会议期限:半天 6、 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预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1至10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201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议案11至12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2010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4月18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代表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1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开始至召开的前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1日)。 2、 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7 五、其它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廖晓东、张燕妮,联系/传真电话:0755-2652051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 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11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特迅”(002227)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2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0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女士、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廖晓东先生、独立董事李少弘先生、财务总监王树先生及保荐代表人李华忠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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