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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深泰 公告编号:2011-07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3月31日停牌1天,于2011年4月1日复牌; 2、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11年4月1日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将由"ST 深泰"变更为"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警示处理的情况 鉴于本公司2007年、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9年4月29日对本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深泰"变更为"*ST深泰"(公告编号:2009-28)。 2009年11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第6款的规定,公司股票需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2009-64)。 三、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2010年3月10日,本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本公司200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0.36 万元;2010年4月30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公告编号:2010-40)。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编号:2010-58)。根据《上市规则》第13.2.9条、第13.2.13条的规定,本公司符合条件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另外,经审计,本公司2009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0,933.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7.53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第1、3款的规定,本公司仍存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 年9 月14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告编号:2010-62)。 四、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2011年2月28日,本公司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本公司2010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605.71万元;201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1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5.27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16.2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05.80万元,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5条、第13.3.6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11年3月31日停牌一天,并于2011年4月1日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将由"ST 深泰"变更为"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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