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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3月28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乐通新材料,成立于200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3482.5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区。 经营范围:自行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型印刷材料、水性油墨、光固化油墨、水性涂料、包装机械设备及上述产品的相关配套产品。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9,715,529.44元,净资产为151,908,841.52元,净利润为2,147,554.35元。 二、担保基本情况 乐通新材料近年来业务增长迅速,为满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要,乐通新材料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1,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乐通新材料的发展,公司拟以信用保证的方式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此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乐通新材料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内容及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担保的有效期限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乐通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子公司乐通新材料生产经营需要,且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同意以上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00元,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符合公司长久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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