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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30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代)肖云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322,585,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审议通过《增补石文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322,585,9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增补陈大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322,585,9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增补邓学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322,585,9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工商登记变更。 赞成322,585,9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公司章程》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乐瑞 温天相 3.结论性意见:?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瑞、温天相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8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1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肖云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肖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肖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陈大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陈大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大力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调整,对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成员:肖云华先生(董事)、石文清先生(董事)、朱晓兵先生(董事),肖云华先生任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吴学军先生(独立董事)、李伟先生(独立董事)、陈大力先生(董事),吴学军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项光亚先生(独立董事)、吴学军先生(独立董事)、况志勇先生(董事),项光亚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李伟先生(独立董事)、项光亚先生(独立董事)、邓学敏先生(董事),李伟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荆门象山支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主产品产能的扩大,需要补充更多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公司所属的通用机器设备做抵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荆门象山支行申请办理15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期限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0日 附件: 肖云华先生,男,1962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原荆门市化工医药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开发部主任、副总经理;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肖云华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大力先生,男,1967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陈大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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