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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73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11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登载于2011年3月3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全文于2011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100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拟定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1)议案审议: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公司201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 议案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提名田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提名孔令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0年年度述职报告。 6、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7、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4月27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3-24楼;邮编:230061;传真号码:0551-2661906。 8、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田峰、郭雷 联系电话:0551-266190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100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晓毅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张金生先生、董事/总会计师郑培飞先生、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和保荐代表人江成祺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100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林先生、张牧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杨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张牧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杨林先生、张牧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杨林先生、张牧岗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杨林先生、张牧岗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杨林先生、张牧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0号文核准,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6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65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420.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31.7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1月22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华普验字[2008]第0101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08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0,110.71万元。其中:(1)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9,231.7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08年3月4日以合肥城建2008003号公告“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878.94万元;2009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24.16万元;2010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91.0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注销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39,825.9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0,594.16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231.7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594.16万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94.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08年2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世纪阳光花园红阳苑(高层)项目、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项目、琥珀名城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于2008年2月29日以合肥城建2008002号公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08年5月25日,上述三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08年5月29日以合肥城建2008019号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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