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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1-0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董事张舒先生、董事白天才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参会,分别委托董事周翠玲女士、董事李建平先生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第七章);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通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11】第10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73,738,567.1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9,614,846.18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75,876,279.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182元。因此,根据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10年度实现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该审计机构在2010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体现风险报酬原则,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本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3.6万元/人·年调整为6万元/人·年。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通过《关于增补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附件);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至七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关于增补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公司董事孙依群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提名,现拟增补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3年6月11日。 经核查王建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下列情形: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请予审议。 王建伟简介 王建伟,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河南郑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0.07-1993.07 郑州市邙山区委办公室 1993.07-1997.04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 1997.04-2002.04 任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市政建设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2.04-2003.12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 2003.12-2009.07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9.07-2010.12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0.12至今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1-0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田鹏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参会,委托监事王卫先生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审核意见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1-0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登封天中大酒店六楼会议室(登封市中岳大街东段22号)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于2011年4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增补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5A0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376776 (0371)65376778 传 真:(0371)65629981 邮政编码:450046 联 系 人:苗茜、孙晓梅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11】第10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73,738,567.1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9,614,846.18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75,876,279.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182元。因此,根据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10年度实现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请予审议。 附件二: 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该审计机构在2010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 请予审议。 附件三: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体现风险报酬原则,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本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3.6万元/人·年调整为6万元/人·年。 请予审议。 附件四: 关于增补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公司董事孙依群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提名,现拟增补王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3年6月11日。 经核查王建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下列情形: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请予审议。 王建伟简介 王建伟,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河南郑州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0.07-1993.07 郑州市邙山区委办公室 1993.07-1997.04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 1997.04-2002.04 任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市政建设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2.04-2003.12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 2003.12-2009.07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9.07-2010.12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0.12至今 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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