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ST 科 龙 公告编号:2011-011TitlePh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3 本公司董事长汤业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新女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务完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财务会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在计算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及每股经营净现金流时对分母的股数进行加权平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根据海信空调在重组中的承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原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海信空调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全部重新锁定36个月不转让。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本公司控股股东是海信空调。海信空调设立于1995年11月17日,注册地: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长沙路,法定代表人:汤业国,注册资本:人民币67,479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制生产空调产品,注塑模具及产品售后维修服务。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海信集团。海信集团设立于1979年8月,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法定代表人:周厚健,注册资本:80,617万元,公司类型: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注1:报告期内,汤业国先生领取的是董事长薪酬,周小天先生、刘春新女士、张明先生领取的是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注2:报告期内,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况

  2010年,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国家继续实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一系列扶持政策,人们对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提高,三四级市场的家电普及率进一步上升,带动了家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更加严格的制冷能耗标准,加大了家电企业技术投入力度,促进了产品向更加节能、更加环保方向转变。但家电行业的市场价格竞争依然激烈,而大宗原材料价格、人力资源成本上涨等使企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给企业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压力。国际市场方面,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家电需求也出现了恢复性增长,家电出口也保持了继续增长的态势。

  (二)公司主要指标

  报告期内,本公司抓住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依靠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优势,拓展营销网络,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31亿元,同比增长32.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85亿元,同比增长274.10%,每股收益为0.44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其中,冰箱业务收入占总营业额50.46%,收入同比增长21.72%;空调业务收入占总营业额37.77%,收入同比增长46.20%;内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1.16亿元,同比增长28.21%,外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15亿元,同比增长43.35%。

  (三)公司经营分析

  1、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强化产品竞争能力、推进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市场占有份额”的经营方针,继续深入实施行业标杆项目、六西格玛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强化质量改进,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竞争力;加大绿色、低碳、环保产品的技术创新,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转型;优化市场网络,加大三、四级市场投入力度,建立专卖店,增加B2C 等销售渠道,公司冰箱、空调产品的销售规模增幅均位于行业前列;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存货占用,不断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结构得到大幅度优化,融资能力大大增强;生产基地及营销网络覆盖能力及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全面整合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公司冰箱、空调等主营产品的经营规模显著提升。报告期末,公司推出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初步建立。

  2、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

  在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公司始终坚持“技术立企”的经营理念,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创新使公司获得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绿色、低碳、环保、节能产品的技术创新,在产品设计、研发、制造直至回收的各个环节融入绿色低碳的理念,并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海信双模无氟变频空调,比同规格普通变频空调省电20%以上;推出科龙“大器天成”双高效空调,按新国标能效比达7.2,已经第三次刷新世界能效纪录;新上市的第六代容声节能明星和全天候节能保鲜冰箱,日耗电量仅为0.22度,再次刷新冰箱节能纪录,大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竞争力。在2010年9月德国柏林第五十届国际消费电子展(IFA)上,本公司的海信双模无氟变频空调、科龙变频双高效空调、海信360°保鲜冰箱、容声原生态保鲜冰箱等新产品一举获得中国家电技术创新奖、产品创新奖、工业设计奖共四项大奖。

  在变频空调核心技术方面,公司是中国最早引进并独立研发变频空调的企业,专注变频15年,在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方面稳居行业之首。同时,本公司还不断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和高端产品的外观精细化水平,公司拥有自主外观专利的海信御享系列空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此外,随着家电智能化、网络化的发展,公司推出的海信蓝媒冰箱凭借简洁大方的完美外观设计和独创的“快乐厨房”智能控制多媒体系统,一举摘得韩国2010“好设计”大奖。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02项,其中PCT(专利合作协定)专利4项;累计授权专利212项;累计参与制定国家标准8项,其中公司负责牵头制定中国变频控制器的国家标准,并成为6A冰箱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者之一。2010年12月,本公司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3、冰箱及冷柜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冰箱业务继续强势发展,销售渠道尤其是三四级市场网点拓展快速增加。资产重组后,本公司冰箱业务规模效应更为显著,冰箱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72%,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根据中怡康相关统计数据,公司2010年冰箱市场占有率为14.12%,位居行业国内品牌前两位。

  本公司坚持冰箱节能技术领先行业及竞争对手5%至10%的发展目标,不断率先推出高效节能冰箱新品,三门以上大容量冰箱的销售占比逐步提升,本公司陆续推出的艾弗尔、阿波罗太空舱系列优质冰箱深受高端客户好评。同时,本公司深入实施行业标杆项目,通过产品的通用化和标准化设计开发,以及设备的标准化和自动化,不断提升效率,降低产品成本。

  出口方面,公司通过积极开展自主品牌销售,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根据海关统计数据,公司2010年冰箱出口量稳居行业前两位。

  冷柜继2009年快速增长之后,2010年又实现新的突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63%。

  4、空调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抓住国家产业扶持机遇,促进企业向节能环保低碳方向转型。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工艺优化、整合采购资源等多项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公司积极应对国家能效标准的调整,加强产品规划,丰富新能效标准下的产品系列,依托长期积累的变频技术优势,推出了一系列深受消费者欢迎新型节能变频产品。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空调业务增长快于行业平均水平,空调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6.20%。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360度全直流变频控制技术、采用环保冷媒的双模变频技术、大风量低风阻的强化换热技术等,使公司的变频空调产品的优势更加突出,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而变频空调在空调行业的普及,也将给本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四) 展望

  展望2011年,国内家电行业呈现出产品高端化和消费升级的趋势,多开门、大容积冰箱、风冷无霜冰箱、变频空调等高端产品开始在消费者中迅速普及,绿色、低碳、环保、节能技术和产品将成为家电行业发展的主流,公司发展面临较好的机遇,但同时行业发展也面临着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资源成本上涨和劳动力短缺、人民币升值等一系列不利因素。

  公司将按照 “改善人才结构,强化技术创新,变革营销模式,提升人均效率,加速国际化进程”的经营方针,把高端产品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未来3年的技术路线规划和产品规划,深化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高端产品的研发能力;优化研发组织架构、流程和研发人员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同时继续深化开展行业标杆项目、六西格玛项目,强化质量改进和成本优势,力争使公司的冰箱产品成为中国冰箱行业的质量标杆。

  2、继续引进行业、国内外高水平管理、技术人才,改善人才结构,打造核心管理、技术人才队伍;同时强化内部骨干员工的高端培训。

  3、强化渠道管理,纵深拓展三四级市场,加强专卖店建设,并加大市场投入,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4、继续开展产品平台和零部件标准化工作,推进各生产基地的标准化、自动化设备和技术升级,以及各基地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均制造效率;同时完善公司的内控体系,提高全员内控意识。

  5、加大自有品牌出口力度,进一步提升出口规模,加快国际化进程。

  6.2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产品包括冷柜、洗衣机、小家电、配件等。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08 年4 月27 日本公司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合资成立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海信惠而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本公司和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分别认缴225,000,000.00元,各占股权比例50%。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湖州金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金平验报字【2010】07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22,500万元,所有出资已全部到位。截止本报告日,海信惠而浦已正式投产。

  2、2010 年5 月24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扬州科龙由于发展需要,拟由各股东方将从该公司利润分配所得人民币1 亿元按照持股比例投入该公司以转增其注册资本(其中本公司增资人民币7,433万元),相关资金将用于扬州科龙新建生产线及其它生产线的改造项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74.33%的持股比例将从扬州科龙的利润分配所得人民币7,433 万元投入扬州科龙转增其注册资本以及相关资金的用途。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累计投入扬州科龙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5,235.70 万元,仍占该公司74.33%的股权比例。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附注五(六),附注六,附注七所述,海信科龙原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格林柯尔系公司”)与海信科龙在2001年10月至2005年7月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及不正常现金流入流出。另外,在此期间,格林柯尔系公司还通过天津立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特定第三方公司与海信科龙发生了一系列不正常现金流入流出。上述交易与资金的不正常流入流出,以及涉嫌资金挪用行为海信科龙已向法院起诉。该等事项涉及海信科龙与格林柯尔系公司及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应付款项。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海信科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和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6.51亿元。海信科龙已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和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65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所述,除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78号案件撤诉、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83号驳回诉讼请求,上述其他案件均已胜诉并生效,我们仍无法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笔款项所作估计坏账准备是否合理,应收款项的计价认定是否合理。

  说明:公司与公司前任单一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其通过第三方公司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及不正常现金流入流出,上述交易与资金的不正常流入流出,以及涉嫌资金挪用行为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和上述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6.51亿元。

  本公司根据目前所了解的案件信息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对此计提了坏账准备人民币3.65亿元。估计依据包括:本公司申请法院对格林柯尔系公司财产的查封冻结资料以及本公司聘请的案件律师对上述资金占用所作的初步分析报告。经律师分析,格林柯尔系公司可供清欠财产价值约为人民币10亿元,格林柯尔系公司在法院被诉总债权金额约为人民币24亿元,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资金侵占的起诉标的额为7.91亿元,并努力争取按照财产与债务的比例对本公司进行清偿。根据估计的清偿比例并考虑法院尚未确定分配方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并计提了坏账准备人民币3.65亿元。

  同时,本案代理律师事务所声明:由于法院尚未对上述案件中被查封财产确定分配方案,律师事务所无法,亦不能对所代理的案件结果及准确的受偿率做出保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坏帐准备的计提是一项会计估计,对此项应收款的帐务处理没有违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虽然相关法院已对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其特定第三方案件的十九项诉讼中的十七项诉讼作出本公司胜诉的终审判决并生效,本公司撤诉1件(涉及金额2,984.37万元),被驳回起诉1件,(涉及金额1,228.94万元),两项涉及金额占相关法院支持的总标的额(72,979.71万元)的比例微小,但由于上述十七项诉讼到目前均尚未执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10年对此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程度与2009年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此项保留意见不会对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表编制的公允性产生影响。

  本公司待上述债权清偿比例明确后,根据确定的可收回比例追溯调整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调整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本公司已经采取了查封保全格林柯尔系公司可供清欠财产等措施,本公司还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使本公司债权得到保障。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境内外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按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8,527.8万元和人民币63,235.4万元,将用于弥补过往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0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控股股东海信空调所持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包括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所持海信(南京)电器有限公司60%的股权)、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49%的股权、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78.7%的股权以及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白色家电营销资产。2010年3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和《关于核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公告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2010年5月19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5月19日,本公司已经收到海信空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62,048,187元,全部以标的资产出资;2010年5月2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2010年6月10日,本次发行362,048,187股A股股份上市。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1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以人民币1200万元的价格将本公司所持有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过渡期间损益共担。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芜湖盈嘉电机有限公司股权,截至本报告日,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

  2、为了更好发挥本公司所持华意压缩股份的作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0年3月23日召开会议,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适当时机、合理价位区间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华意压缩不超过600万股股份;2010年6月4日,本公司2009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置本公司所持华意压缩不超过5000万股股份。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

  另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海信集团财务公司贷款余额59,251万元,存款余额18,447.6万元,利息支出4,025.23万元,利息收入30.24万元。

  7.4.2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初和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到报告期末,本公司被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特定第三方以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共计65,514.95万元,其中被前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及其关联公司(「格林柯尔系公司」)、特定第三方占用资金总额65,069.41万元,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总额445.54万元。

  2、前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情况的具体说明

  占用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公告的《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新增被占用资金情况。

  4、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清欠进展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清欠工作专项小组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积极开展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本公司已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提起了共计19项诉讼,诉讼标的人民币7.91亿元。截至本报告日,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的17件,申请执行金额7.25亿元;撤诉1件,涉及金额2,984.37万元;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1件,涉及金额1,228.94万元。对已经生效的案件,本公司已经向佛山中院申请执行。

  本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有关司法机关加快对已生效案件的执行。

  5、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出具了《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请详见本公司与本报告同日发布的公告。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事项

  2007年3月29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完毕。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空调除履行法定承诺外,其所作的三项特别承诺中,“限售期承诺”已履行;“代垫股份承诺”已履行;“重组及追送股份承诺”中,因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对本公司的白电资产重组,海信空调已履行了向无限售流通股东追送股份的承诺。海信空调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2、控股股东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空调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就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重组所获本公司新增股份锁定期的事项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6月9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上述承诺事项海信空调正在履行。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未结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持有华意压缩的股权计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该股权为本公司受让所得,1999年,景德镇华意电器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意压缩部分国有法人股5,928 万股转让给本公司。目前,本公司所持华意压缩5,928 万股已全部解除限售。为了更好发挥本公司所持华意压缩股份的作用,报告期内本公司对所持有的华意压缩部分股份进行了减持,共计出售32,249,368股,转出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263.68万元,确认投资收益27,676.35万元。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人民币元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谨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克尽职守,忠实维护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本公司章程,向各位股东报告2010年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10年4月8日第七届监事会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相关事项。

  此次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9日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2010年4月23日第七届监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10年4月26日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2010年8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相关事项。

  本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10年8月30日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四)2010年10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10年10月26日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五)2010年12月2日第七届监事会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此次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12月3日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并无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四)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此审计意见客观公正,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专项说明。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新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刘春新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新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新

  (下转D74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8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产 经
   第B004版:公 司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
   第D177版:信息披露
   第D178版:信息披露
   第D179版:信息披露
   第D180版:信息披露
   第D181版:信息披露
   第D182版:信息披露
   第D183版:信息披露
   第D184版:信息披露
   第D185版:信息披露
   第D186版:信息披露
   第D187版:信息披露
   第D188版:信息披露
   第D189版:信息披露
   第D190版:信息披露
   第D191版:信息披露
   第D192版:信息披露
   第D193版:信息披露
   第D194版:信息披露
   第D195版:信息披露
   第D196版:信息披露
   第D197版:信息披露
   第D198版:信息披露
   第D199版:信息披露
   第D201版:信息披露
   第D202版:信息披露
   第D203版:信息披露
   第D204版:信息披露
   第D205版:信息披露
   第D206版:信息披露
   第D207版:信息披露
   第D208版:信息披露
   第D209版:信息披露
   第D210版:信息披露
   第D211版:信息披露
   第D212版:信息披露
   第D213版:信息披露
   第D214版:信息披露
   第D215版:信息披露
   第D216版:信息披露
   第D217版:信息披露
   第D218版:信息披露
   第D219版:信息披露
   第D220版:信息披露
   第D221版:信息披露
   第D222版:信息披露
   第D223版:信息披露
   第D224版:信息披露
   第D225版:信息披露
   第D226版:信息披露
   第D227版:信息披露
   第D228版:信息披露
   第D229版:信息披露
   第D230版:信息披露
   第D232版:信息披露
   第D233版:信息披露
   第D234版:信息披露
   第D235版:信息披露
   第D236版:信息披露
   第D237版:信息披露
   第D238版:信息披露
   第D239版:信息披露
   第D240版:信息披露
   第D241版:信息披露
   第D242版:信息披露
   第D243版:信息披露
   第D244版:信息披露
   第D245版:信息披露
   第D246版:信息披露
   第D247版:信息披露
   第D248版:信息披露
   第D249版:信息披露
   第D250版:信息披露
   第D251版:信息披露
   第D252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