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79版) 八、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5月17日在合肥市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11-05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在珠海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玉玲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0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11-07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购销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本公司拟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发生70万吨烟混煤购销业务,预计总交易金额为4.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与2003年12月,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由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70.54%控股子公司)控股(51%)、国电力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参股的发电企业。 国投宣城电厂规划总容量为320万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为1×600MW,2006年8月31日,一期工程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并于同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2008年8月22日顺利通过了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商业运营。 2、关联关系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定价原则 依照安徽省内电煤统一指导价确定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省重点发电企业,被列入安徽省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安徽省煤炭生产企业,根据政府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政府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拟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11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认为:该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国投新集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