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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脱贫才是脱贫正道 2011-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释 均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称,我国贫困标准有可能上调到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比2008年、2009年1196元的贫困标准提高了25%,贫困人口总数将因此大增,再回到9000多万甚至上亿都有可能,另外还要考虑受自然灾害严重威胁、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返贫压力仍然较大。他还强调,提高扶贫标准是要让贫困人口过得更好,而不是解决简单的衣食问题。 世事无常,际遇有别,暂时的、短期的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贫困就像一个难以自拔的陷阱,某些群体即便付出艰辛努力,也无法实质性改善生活水平,无法脱贫。更要命的是,这种“贫困陷阱”往往还通过一些制度机制不断地自我强化。比如,教育高收费的制度现实,就让贫困的父母无力为下一代进行教育投资,从而削弱乃至扼杀下一代的竞争力,陷入一种贫穷世袭的恶性循环。再如户籍制度,很多农民工再卖力、再优秀,也因农民的身份而对城市资源望洋兴叹,付出同样的努力,城里人可以发家致富,农民工只能“君子固穷”。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就曾明言,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权利的缺失,使得处于贫困状态的人们很难拥有脱离贫困的机会,而贫困又使得这些人们更加难以获得本应拥有的权利。这种权利贫困才是贫困的根本原因。 俗话说得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真正的扶贫不是解决钱粮财物,不是解决衣食温饱,而是实现制度公平。这就需要打破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并防止某些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通过自我加强的习俗和惯例,继续挖深“贫困陷阱”。而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关键一点,自然就是权利平等,即通过权利均等化来改善贫困人口能力缺失的问题。制度脱贫和权利脱贫,才是真正的脱贫。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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