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大商所理事会审议通过焦炭期货合约细则 2011-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魏曙光
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在成都召开,会议重点审议并通过了焦炭期货合约及其相关细则修正案,为焦炭期货上市铺平了道路。 在此次理事会上,大商所副总经理郭晓利受总经理委托作了《关于拟定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就上市焦炭期货合约的意义、合约和规则设计的总体思路、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和有关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套期货保值管理制度设计进行了介绍,并就《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7个实施细则修正案中与焦炭期货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郭晓利副总经理介绍,按照法定程序,大连商品交易所己在3月22日-28日间将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提交理事会审议的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吸收了相关意见建议,个别条款己进行了调整。 经过认真审议和修订,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拟定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魏曙光)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