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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证券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11-01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建湘路519号 联系电话:0731-8444927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3月30日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国恒铁路的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国恒铁路的股份。 4、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二级市场购入100万股,并参与认购国恒铁路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7,900万股,并于2010年7月9日国恒铁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2 股,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持有国恒铁路9,600万股,其所持限售股份锁定期已满,并已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实现上市流通。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国恒铁路股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市建湘路519号 3、法定代表人:李绍云 4、注册资本:人民币23,100万元 5、注册号码:430000000026087 6、税务登记证号码:430104183762939 7、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食用盐、预包装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2月,其中酒类凭批发许可证书经营);生产、分装、销售、调运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激光图像制品、轻工机械及仪器仪表、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旅游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销售汽车及配件(不含小轿车)、造纸原料、纸及制品、通讯设备、饲料、家用水净化设备、家具、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允许的矿产品;凭许可证书从事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股份的情况。 10、联系电话:0731-84449272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股权结构: 湖南省国资委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权益变动目的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资金支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分别于2010年12月7日减持320,000股,成交均价4.011元/股;2010年12月8日减持450,000股,成交均价4.144元/股;2010年12月9日减持280,000股,成交均价4.23元/股;2010年12月10日减持150,000股,成交均价4.13元/股;2010年12月22日减持170,000股,成交均价4.003元/股;2011年1月27日减持455,431股,成交均价4.017元/股;2011年2月10日减持9,041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2月11日减持1,500,000股,成交均价4.04元/股;2011年2月14日减持200,000股,成交均价4.04元/股;2011年2月15日减持1,000,000股,成交均价4.093元/股;2011年2月17日减持500,000股,成交均价4.10元/股;2011年3月7日减持1,000,000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8日减持500,000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9日减持633,097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23日减持4,000,000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24日减持500,000股,成交均价4.01元/股;2011年3月28日减持3,000,000股,成交均价4.066元;2011年3月29日减持24,986,634股,成交均价4.161元。截至2011年3月29日,累计完成减持国恒铁路股票39,654,203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2.65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意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国恒铁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1、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国恒铁路公司流通股股份100万股。经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727 号)的核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购国恒铁路2009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7,900 万股。 2010年7月9日国恒铁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持有国恒铁路股票9,60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6.43%。 2010年12月16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国恒铁路限售股份9,48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21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2010年12月7日减持320,000股,成交均价4.011元/股;2010年12月8日减持450,000股,成交均价4.144元/股;2010年12月9日减持280,000股,成交均价4.23元/股;2010年12月10日减持150,000股,成交均价4.13元/股;2010年12月22日减持170,000股,成交均价4.003元/股;2011年1月27日减持455,431股,成交均价4.017元/股;2011年2月10日减持9,041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2月11日减持1,500,000股,成交均价4.04元/股;2011年2月14日减持200,000股,成交均价4.04元/股;2011年2月15日减持1,000,000股,成交均价4.093元/股;2011年2月17日减持500,000股,成交均价4.10元/股;2011年3月7日减持1,000,000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8日减持500,000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9日减持633,097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23日减持4,000,000股,成交均价4元/股;2011年3月24日减持500,000股,成交均价4.01元/股;2011年3月28日减持3,000,000股,成交均价4.066元;2011年3月29日减持24,986,634股,成交均价4.161元。截至2011年3月29日,累计完成减持国恒铁路股票39,654,203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2.6546%。 3、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国恒铁路股份行为未引起国恒铁路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国恒铁路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国恒铁路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发行人之间的重大交易及前六个月买卖国恒铁路股票情况 1、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国恒铁路发生重大交易。 2、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国恒铁路 A 股股票。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不存在未披露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七、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备查文件原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绍云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李绍云 签署日期:2011 年 3月 30 日 附件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李绍云 签署日期:2011 年 3月 30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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