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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2011年4月8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伟潮先生、总经理施瑞康先生、财务负责人陈雅华女士、董事会秘书邱蓉女士、独立董事李林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十一项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披露的内容有遗漏,现予以补充: 补充后的内容为: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汽车制动系统、汽车底盘系统、汽车电子及音响娱乐系统的科研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变更后:汽车及轨道车辆制动系统、汽车底盘系统、汽车电子及音响娱乐系统的科研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136万元增加为人民币28,704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章程》中有关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改。 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 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开始 二、会议地点:公司422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六、会议审议议案: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九)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李林先生、费忠新先生将在201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八、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1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4月16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2765229 82761316,传真:0571-82761666 3、邮政编码:311203 4、联系人:邱蓉、田美华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2011年_____月_____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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