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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14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4人,其中董事庄友松因故未能出席,委托钟立明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同意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的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自身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60万元(详见2011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融资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详见2011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16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号文批复,公司于2010年11月实施非公开发行,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8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5元,募集资金总额54,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817.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2,782.0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验字[2010]第1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3月31日,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431.06万元,其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00.94万元(详见2010年1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尚未运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安排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现还有募集资金2,630.3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预计最近6个月内公司只需约630 万元用于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建设,其余2,000万元预计六个月之后才会用于项目建设的质保金和工程尾款等。 由于中密度纤维板生产企业原材料收购季节性很强,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为了抵御原材料供应市场风险,增强竞争力,大量收购了枝丫材和林木剩余物,现有库存量7.3万多吨,占用资金近3,000万元,此外化工原料和五金配件等需占用资金约300万元;因受销售周期和结算周期的影响,现有库存商品近1.9万多立方米,占用资金3,000多万元。因此,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务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的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至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60万元。 四、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中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七、 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至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会进行公司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国金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中福实业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17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融资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名称: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5日 注册地点: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注册资本:25,061.3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 2、漳州中福成立后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年产量为1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于2010年10月投产。截止2010年12月31日,漳州中福资产总额为397,976,403.04元,负债总额149,050,206.3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9,050,206.39元),净资产248,926,196.65元,201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101,964.56元 、利润总额98,773.97元、净利润115,219.65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3、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漳州中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申请融资3,000万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中福年产18万立方米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建成投产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公司此次为漳州中福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本公司直接持有漳州中福82.04%的股权,剩余17.96%股权由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两家公司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该两家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故不会对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性造成显著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92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95%,其中逾期担保累计港币8,200万元,均为公司2007-200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前遗留的涉及诉讼担保:①子公司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航科技公司联合为香港新中联公司港币7,6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②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香港中志公司提供港币600万元的担保。目前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并已接近尾声,清算程序结束后中福发展的两笔对外担保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故公司未对该两笔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924.4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6%。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15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监事会主席吴晓丹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立方米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建成投产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公司此次为漳州中福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本公司直接持有漳州中福82.04%的股权,剩余17.96%股权由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持有,该两家公司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该两家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故不会对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性造成显著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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