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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1-007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 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于元波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1-008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1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的议案》。 4.召开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西山路80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选举于元波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王仁升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张春凯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孙晓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樊高定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吕永祥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杨利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董大文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刘贤钊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6)《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7)《关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以上第1至16项内容详见2011年3月31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第17项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另外,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5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秀欣、刘莉 电话:0535-6697075,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表出席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1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1-00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1.49%股份。 本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4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主要办公地点: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法定代表人:丁建生,注册资本:166333.44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20049,主要业务:开发生产各种异氰酸酯产品及其衍生产品,主要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998年,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其1.49%股权,即2470.45万股股票,性质是非限售流通股。 上述股权无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无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无需签署任何协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发展壮大工商制冷主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计划将该项股权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处置。 六、备查文件 1、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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