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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0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总股本269,280,44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69,287,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3%。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2、会议审议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3、会议审议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旭东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4、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5、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79,653.2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余额62,288,511.71元,扣除发放2009年度现金红利6,227,964.00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8,538,276.89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0,334,039.35元。2010年度利润分配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9,280,44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280,44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预案。

  6、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7、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谢文杰女士所作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按35万元/年执行。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议案。

  8、会议审议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

  9、会议审议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会议讨论,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周蕴瑾、廖安中、王天祥、曾云莎、凌蔚、左晓军、杨向荣、张海强、陈岱松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其中杨向荣、张海强、陈岱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人均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经上级监管部门确认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经投票表决:同意周蕴瑾出任董事69,287,436股,同意廖安中出任董事69,287,436股,同意王天祥出任董事69,287,436股,同意曾云莎出任董事69,287,436股,同意凌蔚出任董事69,287,436股,同意左晓军出任董事69,287,436股,同意杨向荣出任独立董事69,287,436股,同意张海强出任独立董事69,287,436股,同意陈岱松出任独立董事69,287,436股,以上人员同意股份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此议案。

  10、会议审议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授权第九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经投票表决:同意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议案。

  11、会议审议了监事会主席彭旭东先生所作的《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会议讨论选举刘小筠女士、柴进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另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昭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投票表决:同意刘小筠出任监事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柴进光出任监事69,28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此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指派曹军律师和王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1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磋商,推选周蕴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周蕴瑾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曾云莎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渝灿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决定聘任王天祥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伯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万方先生、李建华先生、魏依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蒋莉女士担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汤吉英女士担任公司审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换届推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杨向荣、陈岱松;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廖安中、王天祥;其中周蕴瑾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杨向荣、张海强、陈岱松;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廖安中;其中杨向荣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杨向荣、张海强、陈岱松;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廖安中;其中张海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杨向荣、张海强、陈岱松;非独立董事:周蕴瑾、廖安中;其中陈岱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周蕴瑾,女,生于1974年5月,大学,曾任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经核查,周蕴瑾女士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78万股。

  王天祥:男,生于1964年12月,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四川省商业建设总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成都市武侯区第五届政协委员。经核查,王天祥先生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和高管股份662529股。

  伯建平:男,生于1965年12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国际会计师(AMIA)、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SIFM)、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PA)、国际高级企业战略规划师(ISP)、注册特许财务策划师(FChFP)、高级财务总监,曾任职于四川省燃料总公司、四川省燃料流通协会、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经核查,伯建平先生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52万股。

  万 方:男,生于1968年4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卫生部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中外合资成都博美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核查,万方先生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58.5万股。

  李建华:男,生于1963年9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四川省电力设计院,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核查,李建华先生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55.9万股。

  魏依国:男,生于1963年4月,大学,讲师,曾任职于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核查,魏依国先生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49.4万股。

  蒋 莉:女,生于1973年10月,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职于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盛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经核查,蒋莉女士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32.5万股。

  汤吉英:女,生于1960年7月,大专,会计师,曾任职于成都新型建筑材料试验厂、成都市综合建材工业公司、中外合资成都泰邦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经核查,汤吉英女士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股份32.5万股。

  曾云莎:女,生于1980年11月,硕士,曾任职于上海万盛龙邦实业有限公司、元祖(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长扬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已于2011年3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11年第1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经核查,曾云莎女士最近五年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2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到会监事占应出席会议监事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小筠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磋商,推选刘小筠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本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刘小筠,女,1970年4月出生,大学,曾任职于成都铁路分局广告有限公司、成都华敏置业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4年自愿在云南宁蒗从事义务支教、助学、扶贫以及妇女工作。现任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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