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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18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1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29日以当面送达、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6人,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朱文芳女士、吕林祥先生、邢吉海先生、周自盛先生、韩传模先生、于小镭先生共6位董事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朱文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三位董事刘惠文先生、张军先生、刘振宇先生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中刘惠文先生同时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张秉军先生、申小林先生、李润茹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候选人简历参阅附件一,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天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提出辞职请求,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张天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阅附件二。

  三、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会议议题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秉军:男,48岁,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光电通信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张秉军在四环药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他本人没有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申小林:男,43岁,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国家冶金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担任过首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申小林先生在四环药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他本人没有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润茹:女,48岁,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历任业务员、业务部副经理、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泰达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经理。

  李润茹女士在四环药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她本人没有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天武,男,48岁,硕士,中共党员,湖北省武汉市十佳律师。曾任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君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政协委员,华新水泥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召集人。现任得伟君尚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上海分所主任,武汉市政协委员。

  张天武与四环药业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19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10点30分,会期半天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八层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凡是在 2011 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议题

  1、《关于补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表决)

  1.1 提名张秉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申小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李润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

  2、《关于补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表决)

  2.1提名高景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

  3、《关于提名张天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表决)

  3.1提名张天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八层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001660

  传 真:(010)68001816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彭艳

  2.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授权的应另附授权范围)。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20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任葆燕女士、徐建新女士、黄允强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任葆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退休原因,公司监事任葆燕女士拟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长职务,监事会选举高景江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葆燕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核准新监事上任的同时结束任职。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高景江,男,48岁,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开发区化工区管理局局长助理,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天津开发区化工区总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高景江先生在四环药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他本人没有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21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天武先生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天武,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张天武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天武 (签署)

  日 期:201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22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信息披露后复牌。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4月02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董事及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补选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选举张秉军先生、申小林先生、李润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天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张秉军先生、申小林先生、李润茹女士、张天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周自盛 韩传模 于小镭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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