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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雨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南洋厅 5、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 50,0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700万股的74.66%,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3,400,000.00元;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00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7,000,000股增加为134,000,000股,资本公积(母公司)由482,396,657.69元减少为415,396,657.69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电容薄膜及再生粒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全资子公司广大电子加工金属化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1,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王侃、杨钊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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