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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2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日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4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15:00至2011年4月1日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报告厅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吴树桐先生(董事长刘惠文先生和副董事长张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董事会一致推举董事吴树桐先生主持会议)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32名,代表股份514,260,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516%。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04,711,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44%。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22人,代表股份9,549,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审批2011年度贷款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7.关于审批201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提供不超过3亿元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审批2011年度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11. 公司2010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12. 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力峰先生、李兆存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2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路雪女士、周京尼先生和于洪先生共计3名。监事穆强先生、于际海先生因公缺席,在提前知晓会议内容的前提下,分别书面委托监事周京尼先生、监事于洪先生对所有议案行使同意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雪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关于同意下属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大连金龙寺沟村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实现扬州广陵新城区域开发成功经验的异地复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拟在2010年投资完成大连寺金龙寺土地整理项目的基础上,参与竞拍该项目地块。金龙寺沟村地块总面积746亩,提请董事会同意大连泰达参与竞拍该地块,并在竞拍成功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2.关于出资1.05亿元认购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累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型投融资方式的运作经验,并通过选择与优秀私募投资团队合作以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1.05亿元认购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3%。 监事会认为,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受托管理人是国内知名的管理团队IDG资本团队,该团队管理的基金在过去十年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选择IDG资本团队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有利于公司保护投资资金的安全,并力争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3.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年初被天津证监局列为天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对2011年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安排、时间进度、披露计划、拟聘请中介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规划。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2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刘惠文先生、张军先生、吴树桐先生、许育才先生、马军先生、罗永泰先生、缐恒琦先生和徐春利先生共计8名。董事邢吉海先生因公缺席,在充分知晓会议内容的前提下,书面委托董事许育才先生对所有议案行使同意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关于同意下属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大连金龙寺沟村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实现扬州广陵新城区域开发成功经验的异地复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拟在2010年投资完成大连寺金龙寺土地整理项目的基础上,参与竞拍该项目地块。金龙寺沟村地块总面积746亩,提请董事会同意大连泰达参与竞拍该地块,并在竞拍成功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2.关于出资1.05亿元认购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累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型投融资方式的运作经验,并通过选择与优秀私募投资团队合作以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1.05亿元认购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3%。 董事会认为,有限合伙制的制度优势,已成为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广泛采用的企业形式,并成为金融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的主要方向之一。且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受托管理人是国内知名的管理团队IDG资本团队,该团队管理的基金在过去十年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选择IDG资本团队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有利于公司保护投资资金的安全,并力争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3.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年初被天津证监局列为天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公司,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对2011年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安排、时间进度、披露计划、拟聘请中介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规划。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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