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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1年4月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的景顺长城景系列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上海汽车(股票代码:600104)和华域汽车(股票代码:600741)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2011年1月19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深圳监管局报告,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414号)。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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