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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1-临01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 28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转增2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2日 ● 除权(除息)日:2011 年4月 13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4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4月 1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1年3月22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 2011年4月 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8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转增2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共计派发股利8,580,000.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343,200,000股,增加57,200,000股。 (1)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 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24,609.24 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15,251,243.10 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13,116.71 元、对股东的分配6,600,000.00 元和其他调整15,237,634.26 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25,101.37 元。公司决定:以2010 年末总股本286,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0.3 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8,580,000.00 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2 股,共计57,200,000 股。 (2)扣税情况: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送股和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7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元,按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如该类股东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②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利润分配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文件;③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 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文件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003 元。 上述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公司,如未能按时送达,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3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 4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4月 13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4月1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4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1年4月1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公司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不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2、除以上公司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股343,200,000摊薄计算的2010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11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 6 号 电话:0759-2820938 传真:0759-2820680 九、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1-临01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31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安排,公司拟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开始。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5日 6、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 7、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1年4月1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2.0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2.04、本次发行认购方式及对象 2.05、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2.07、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2.0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朝阳、欧阳光、丁静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 邮政编码:524022 (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证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交易系统投票的起止时间 2011年4月22日9: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5:00时。 2、审议议案 总议案(所有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七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批准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网络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43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99元代表所有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情况如下:
(4)申报股数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冠豪高新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式样 兹登记参加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1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委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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