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4月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3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艳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此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4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4,74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89.31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批准焦会芬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及推选席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席贤女士简历》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席贤女士简历

席贤: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江西省西山文武学校任教;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小学任教; 2008年2月至今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文员、档案管理员,现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部部长。席贤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4月2日收到公司监事焦会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焦会芬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同意焦会芬女士辞去其担任的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任职。

鉴于焦会芬女士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改选的监事就任前,焦会芬女士需继续按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焦会芬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2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8.80元。截止2011年2月2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106,88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3,893,12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2月28日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5-0002号的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备案部门备案文号
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25,60025,600河南省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洛偃市工[2010]0000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中明确:“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即导线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本次募投资金项目“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实施以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拟以自有资金投入进行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截止2011年3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741.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明细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已投入自有资金
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15,852.204,741.96
流动资产9,747.80 
合 计25,600.004,741.96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说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明细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本次置换金额
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4,741.964,741.96
流动资产  
合 计4,741.964,741.96

五、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1]第5-0058号《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鉴证意见为: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1年3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741.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4,74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通达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置换行为真实、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741.96万元进行置换。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大信专审字[2011]第5-0058号”《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2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延岭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耀先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毛庆传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53,814,876.3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381,487.6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433,388.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445,392.43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878,781.15元。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东所持股份数(7,888万股)每10股转增3.1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445.28万股,即由7,888万股增加至10,333.28万股,同时,公司资本公积金将会减少2,445.28万元。

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报告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与会计信息。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报告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及《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10年度被聘为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后,在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敬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根据上述情况,决定2011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议案》。

决定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需要,分别在办公室下设立招投标部,在生产部下设立铝包钢车间。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4,74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4,74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789.312万元。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89.31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89.31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股票发行并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报主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后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章程修改前后的相关对应条款《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办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相关事宜,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方案;

(2)、签署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各项文件;

(3)、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完成后,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报主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后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4)、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其他事宜。

(5)、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自随后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1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三、四、六、九及十一项议案以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批准焦会芬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并推选席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应表

条款原章程(草案)中的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章程名称《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条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1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8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888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史万福、马红菊、曲洪普、邵学良、马艳红、焦会芬、李发明。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58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成立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发起人为史万福、马红菊、曲洪普、邵学良、马艳红、焦会芬、李发明。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58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发行上市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65%(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 7888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对本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560,证券简称:通达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20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389.3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7,789.31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 第5-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入“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5,6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852.2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9,747.80万元。本项目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本项目资金需求,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扣除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部分为27,789.312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通达股份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789.312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并公告后实施。

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16,500万元。

归还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时间到期时间
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市支行2,0002010年7月12日2011年7月1日
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市支行2,0002010年8月30日2011年8月29日
中国银行偃师市支行1,0002010年9月7日2011年9月6日
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2,0002010年11月8日2011年11月8日
民生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5,0002011年2月14日2012年2月14日
偃师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5002011年2月16日2012年2月16日
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市支行2,0002011年2月21日2012年2月21日
合 计16,500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16,5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节省财务费用768.8万元,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抢抓机遇,加快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市场推广等经营性支出。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有较大的需求。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和铝杆,2008-2010年公司铝锭和铝杆的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8.38%、87.35%和84.69%。

由于业务的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已有定单39,418万元,按2008-2010年铝材成本占生产成本的平均比例86.81%来计算,仅铝材需求即达34,218.77万元。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账面流动资金仅为3,25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

同时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积极利用期货套期保值的功能,通过期货合约锁定远期铝材的采购价格,降低铝价波动对公司的影响。2008年、2009年、2010年公司分别建仓1,447手、2,445手和1,140手,套期保值的铝材数量分别占当期采购铝材的16.83%、28.24%和13.42%。

近期铝锭现货价比前期有所下降,公司拟购进部分现货铝材来锁定利润,降低风险。

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渐实施,公司业务规模会进一步增长,对资金的需求会有进一步加大。

有鉴于上述几点,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789.312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人民币27,789.312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分别使用超募资金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789.312万元。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89.31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1,289.31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余华为、杨卫东经核查后认为:通达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余华为、杨卫东核查后认为:通达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以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七、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 9:00-12:00

3、会议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6、《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批准焦会芬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并推选席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2日、25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71922

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电话:0379-67512588

传真:0379-67512888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通达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批准焦会芬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并推选席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数 据
   第A009版:报 告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综 合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