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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3 证券简称:高金食品 公告编号:2011-007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通讯表决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高金房产")停止执行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意向框架协议》、与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议案。 2009年10月15日,高金房产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意向框架协议》(详情见2009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年11月13日,高金房产与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详情见2009年11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川国土资电发[2011]26号文件通知中"各地不得允许各类企业以任何方式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要求,公司同意高金房产停止执行以上两项协议。善后事宜视情况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高金房产另行协商解决。 公司将积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并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投资1.58亿元,已完成400亩土地整理。 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同意《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高晋康先生因于2011年3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详见2011年3月8日公告)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08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18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执行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意向框架协议》、与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仁彬 韩斌 联系电话:0825-2651999 传真:0825-2651999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 62900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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