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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1-01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以专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子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1-01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0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 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21日,于2011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于201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201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及登记、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董事会秘书处。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 日 邱小妹

邮 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提案具体内容。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
议案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四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五关于201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请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

委托日期: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1-01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并继续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闻传媒”)于2011 年3 月2日、2011年3月26日就并列第一大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首都机场集团”)拟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分别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拟转让股份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并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9)。

2011年4月6日,本公司收到首都机场集团“关于拟协议转让华闻传媒股份继续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函”:截止2011年4月1日征集期满,首都机场集团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经主管部门同意,将股份转让价格下调10%,即股份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为基准定价,其他征集条件不变,继续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首都机场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所涉及上市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华闻传媒

股票代码:000793

上市日期:1997年7月29日

总 股 本:1,360,132,576股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所属行业:传媒、文化产业

(三)拟转让股份数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7,205,570股股份,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9.65%。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为基准定价。

三、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为境内法人机构,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二)意向受让方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受让股权的实力,拥有或管理优质媒体资源,并愿意将具有盈利性和成长性的媒体或广告资源注入华闻传媒,以代替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履行资产注入承诺的相关事宜;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出让方支付认购金额(拟认购股数×每股报价)10%的缔约保证金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付缔约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则缔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及需递交的资料清单

本次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4月13日17 时。意向受让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向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一)受让意向书;

(二)意向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介绍、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联系方式等;

(三)意向受让方收购目的说明以及愿意向上市公司注入媒体或广告资源的说明;

(四)报价及报价说明;

(五)收购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与保证;

(六)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七)意向受让方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八)递交意向受让文件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首都机场支行

账 号:11001070500056001618

六、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凌有法 吴德生

联系电话:010-64535549 64535552

传 真:010-64535551

电子邮箱:lingyf@cahs.com.cn  wuds@cahs.com.cn

联系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纬路

邮 编:100621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开征集完成后,仍需将具体事宜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财政部审批。因此,一方面,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到期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是否能征集到受让方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是否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予以公告并复牌。首都机场集团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本公司。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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