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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1-22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 4、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三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318,898,669股,占公司总股本474,074,796股的67.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318,898,66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1-23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1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3:30在大连市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邵万福因出差授权董事吴厚刚代为表决,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方红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方红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方红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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