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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1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1年1-3月份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526,310.77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442元(按截至2011年3月末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1297元)。

三、业绩预增原因

公司计收东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2010年度股权回购补偿款1.55亿元(税前)因审计调整计入本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06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1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杭州索菲特世外桃源度假酒店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阮伟祥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967,201.1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596,720.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880,565.16元,扣减2010年6月已分配股利146,841,593.00元,201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98,409,453.22元。

1、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0年度及201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考核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2010年度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三名关联董事阮伟祥、项志峰、阮兴祥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同意本议案的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净额的8.15%(未超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龙盛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0号)。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免去陈永尧副总经理职务。(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变动原因,免去姜火标副总经理职务。(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徐亚林为副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何旭斌为副总经理,负责项目研发和建设。(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章建新为副总经理,负责生产安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何旭斌、徐亚林和章建新的简历详见附件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1年4月29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议题: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2、出席会议对象:

(1)2011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3、会议登记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1年4月25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在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75-82048616,传真:0575-82041589,联系人:陈国江、李霞萍。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徐亚林:男,1965年9月出生,澳大利亚籍,硕士研究生。2002年以前在联合利华中国、澳大利亚和巴西等地任职13年,先后担任研发总监、全球发展中国家开发总监等职;2002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瑞士汽巴精化(日化)大中国区总经理、后兼任亚太区业务总裁;2007年8月至2009年9月任美国亨斯迈亚太区采购总监;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美国格雷斯亚太区采购及供应链总监。现任德司达公司全球董事。

何旭斌:男,1971年3月出生,浙江义乌人,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1997年起任公司研究所所长,2005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龙盛化工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公司工作期间主持催化加氢等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新型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等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

章建新:男,1971年12月出生,浙江上虞人,大专学历。自1990年12月进公司,历任班长、工段长,六厂、五厂、四厂厂长,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子公司上虞市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司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上虞新晟化工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 决 议 案表 决 意 见
赞成反对弃权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数:

附件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就公司对外担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0年度,公司对外提供的各项担保,其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证监发[2003]56号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担保的情况。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201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利于更好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2011年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考核方法,能有效激励高管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2011年业绩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故我们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的薪酬及2011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三、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分别征得了每位独立董事的认可。我们认为: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循环经济,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最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董事会免去陈永尧、姜火标副总经理职务,主要是考虑到上述人员的工作已发生变动,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对于公司董事会聘任徐亚林、何旭斌和章建新为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审议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故同意聘任徐亚林、何旭斌和章建新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 健 徐金发 吴仲时

日期: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1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1年4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杭州索菲特世外桃源度假酒店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勇主持,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初步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净额的8.15%(未超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龙盛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0号)。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0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核定2011年全年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提供担保方被担保方核定的担保额度

(万元 人民币)

期 限
本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50,000一年
本公司上虞市金冠化工有限公司30,000一年
本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30,000一年
本公司上虞新晟化工工业有限公司5,000一年
本公司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22,000一年
本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100,000一年
本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5,000一年
本公司桦盛有限公司(香港)折算成人民币130,000万元一年
本公司宝利佳有限公司(香港)折算成人民币20,000万元一年
10本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20,000一年
11本公司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90,000一年
12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系龙山化工参股15%的子公司)

10,000二年
13本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12,000一年
14本公司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15,000一年
15本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5,000一年
16本公司上虞龙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一年
17本公司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20,000一年
18本公司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3,000三年
19本公司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50,000一年
20本公司浙江恒盛生态能源有限公司5,000一年
21本公司内蒙古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5,000一年
22本公司宁波佳盛物流有限公司10,000一年
23本公司浙江忠盛化工有限公司20,000一年
24本公司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5,000一年
25本公司德司达无锡染料有限公司5,000一年

26

本公司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15,000一年
10,000二年
27本公司德司达(日本)有限公司2,000万美元

折算成人民币约13,000万元

一年
28本公司KIRI HOLDING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KIRI)3,000万美元

折算成人民币约20,000万元

一年
29桦盛有限公司(香港)LONSEN KIRI CHEMCIAL INDUSTRIES LIMITED(印度龙盛KIRI)折算成人民币约15,000万元一年
合 计742,000

本公司在对下属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期间,在本公司有融资需求的情况下,由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其中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3亿元的反担保,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1.6亿元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11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一年指自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二年或三年以此类推,在该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890号,法定代表人项志峰,经营范围染料及中间体开发、生产、包装、销售,注册资本7,5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8,446.51万元、净资产38,282.26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056.38万元,净利润10,494.25万元。

2、上虞市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虞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章建新,经营范围分散染料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13,87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3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1,195.06万元、净资产27,638.21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9,904.18 万元,净利润3,116.41 万元。

3、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3,38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48%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1,520.60万元、净资产64,849.78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561.34 万元,净利润15,055.08万元。

4、上虞新晟化工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虞市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项志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料,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67.64%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3,529.19 万元、净资产8,573.74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07.42 万元,净利润789.13 万元。

5、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等,注册资本242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7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9,703.63万元、净资产11,789.85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228.87万元,净利润3,070.38 万元。

6、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分散染料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85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47%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26,340.26万元、净资产58,338.32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547.75万元,净利润7,753.79万元。

7、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硫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85.10%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415.75万元、净资产9,840.33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73.73万元,净利润-163.92万元。

8、桦盛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号信德中心西座14楼1403室,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66,450.12万元、净资产115,607.12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572.01万元,净利润32,229.75万元。

9、宝利佳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18-24号美顺工业大厦7楼C室,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注册资本1万港币,公司持有该公司99%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942.17万元、净资产2,667.80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82.30万元,净利润656.86万元。

10、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项志峰,经营范围蓝色谱活性染料制造,注册资本31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40%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4,246.03万元、净资产18,495.20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942.89万元,净利润 5,328.92万元。

11、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镇浦沿路1号,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注册资本5,938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1.6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6,304.67万元、净资产 26,493.37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749.67 万元,净利润3,541.80万元。

12、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伟民,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蒸汽、灰渣综合利用,注册资本18,000 万元,子公司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6,908.02万元、净资产18,129.31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79.61 万元,净利润 129.3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3、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三区,法定代表人贡晗,经营范围生产销售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等,注册资本45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2,909.50 万元、净资产12,273.20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135.35万元,净利润 4,238.35万元。

14、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彭山县青龙镇上莲村六组,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4%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43,651.35万元、净资产10,634.45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323.2万元,净利润4,654.97 万元。

15、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减水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注册资本2,77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74%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7,358.65万元、净资产 34,623.54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18.56万元,净利润 2,155.07万元。

16、上虞龙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姜火标,经营范围高性能玻璃纤维绳线制品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822.91 万元、净资产-89.73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 -446.13 万元。

17、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大东门街,法定代表人潘小成,经营范围汽车冲压件及其模具生产、销售,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7,835.79 万元、净资产11,044.43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35.21万元,净利润5,162.79万元。

18、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乐平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吉昌,经营范围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23.33%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8,442.85万元、净资产10,636.73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1.65万元,净利润27.9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9、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虞市道墟镇杜浦村,法定代表人项志峰,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8,261.36 万元、净资产 5,637.10 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46.63 万元,净利润-328.68 万元。

20、浙江恒盛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纬三路15号,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水蒸气、硫酸钾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7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924.94万元、净资产 6,592.73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08.78万元,净利润 2,171.32万元。

21、内蒙古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新区,法定代表人金瑞浩,经营范围高效减水剂、抗渗防裂增强剂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7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858.8 万元、净资产1,829.66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76.37万元,净利润674.04万元。

22、宁波佳盛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榭大厦东楼603室,法定代表人阮小云,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99.41%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3,240.38 万元、净资产6,842.78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953.21万元,净利润-249.01万元。

23、浙江忠盛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纬三路21号,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生产、储存硫磺、硫酸、盐酸等,注册资本9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85.65%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9,077.57万元、净资产8,460.72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14.40 万元,净利润3,279.84万元。

24、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灵路118号815B室,法定代表人:IAN MICHAEL STUART DOWNIE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品、易制毒产品、特种化学品除外)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保税区内商务咨询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390万美元,公司直接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8,44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497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4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5、德司达无锡染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2-A,法定代表人:IAN MICHAEL STUART DOWNIE,经营范围:生产染料,注册资本:1,175.44万美元,公司直接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8,38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993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8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6、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白龙路9号?,法定代表人:?Rolf Hinrichs,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纺织及化纤抽丝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阳离子和VAT染化料、靛蓝溶液、活性染化料项目),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注册资本:4,534万美元 ,公司直接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4,7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354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14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971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7、德司达(日本)有限公司:注册地址:7-20, Azuchimachi 1-chome, Chuo-ku, Osaka JAPAN ,法定代表人Koji Takase (高瀬 耕志) ,经营范围: Re-sale +Production of Dyes,注册资本:473,000万日元,公司直接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5,29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585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917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433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8、KIRI HOLDING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KIRI):注册地址:8 Cross Street #11-00 PWC Building Singapore (048424),董事长:阮伟祥和Manish Kiri,经营范围:Investment Holding,注册资本:26,233,541新加坡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股股份。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7,033.46万欧元、净资产12,080.25万欧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722.71万欧元,净利润-5,768.21万欧元。(上述财务数据系未经审计的合并数据)

29、LONSEN KIRI CHEMCIAL INDUSTRIES LIMITED(印度龙盛KIRI):注册地址印度古吉拉特州巴罗达市,法定代表人项志峰,经营范围活性染料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12,217.62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1,268.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604.60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572.5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375.84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一年指自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二年或三年以此类推,在该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或参股子公司,以及KIRI HOLDING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KIRI)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后,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0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247,390.99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0年末净资产的40.3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1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8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公开发行了125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5亿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2,250万元后的余额122,750万元由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165号《验证报告》。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至2011年10月,使用募集资金(包括经审计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用自筹资金投入的)约11.2亿元,将有部分募集资金较长时间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筹资净额的8.15%(未超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筹资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用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陈健、徐金发、吴仲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

公司监事王勇、阮小云、倪越刚就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此举也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李卫民、叶泉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可以缓解浙江龙盛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浙江龙盛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根据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浙江龙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5、浙江龙盛已承诺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的情况;

6、浙江龙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龙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行使监管职责,发现上市公司、商业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0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9月14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91,199.9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550.1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0月22日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11月30日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其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已于2009年9月25日与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保荐人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保荐人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3、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人。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人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上虞道墟支行8700394197080940011,161.11
中国农业银行上虞市支行5152010400271898,108.34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道墟支行2010000607960091,110.19
总 额10,379.64

注:上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含2,429.64万元利息收入。截止2010年12月末累计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转给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8亿元,公司委托贷款给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的14,800万元,尚有3,600.1万元未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2,7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689.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199.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子公司龙山化工整体迁建项目 80,000 80,000 20,648.0680,000.00100%2010.61,603.38
子公司浙江鸿盛联产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项目 45,000 45,000 11,041.0711,199.9033,800.1024.89%2011.8
合计125,000 125,000 31,689.1391,199.9033,800.101,603.3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在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投入86,700.16万元到可转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的整体迁建项目搬迁补偿资金47,023.41万元,公司自筹资金投入39,676.75万元。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董事会同意将39,676.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投入资金39,676.7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认为: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1-007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0年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亿元,现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上述金额;同时,公司财务部对2011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将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1、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

关联方名称货物名称2011年度预计总金额(万元)2010年度总金额 (万元)
金额占同类购货业务的比例金额占同类购货业务的比例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购蒸汽、委托加工14,0002.5%5,837.751.14%
上虞友联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417.150.08%
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固废处理3,0001%
浙江安盛化工有限公司运费3000.05%188.020.04%
小 计 17,300 6,442.92 

2、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关联方名称货物名称2011年度预计总金额(万元)2010年度总金额 (万元)
金额占同类销货业务的比例金额占同类销货业务的比例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销氢气、蒸汽等2,0000.3%1,017.830.15%
浙江安盛化工有限公司五金200.002%9.240.0014%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C14烯烃3,0000.5%1,159.560.17%
小 计 5,020 2,186.63 

公司预计2011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及其投资的下属企业。

2、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投资的下属企业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情况:

住所: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水龙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实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机械设备、纸制品及包装材料(除印刷品)的制造、加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铁的销售(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该公司因与本公司同时受三位自然人股东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根据公司与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方货物采购与销售之框架性协议》。

2、定价依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各自投资的企业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各自投资的企业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与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联方货物采购与销售之框架性协议》,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此框架性协议原则下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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