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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101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7日下午3:00至2011年4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七)本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1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74,450,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90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74,251,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79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99,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21%。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74,278,2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0,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74,272,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6,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同意:74,272,538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5,9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74,272,538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5,9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同意:74,312,938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65,5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同意:74,272,538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5,9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1)同意:74,273,139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76,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1,6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人民币3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同意:74,268,538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85,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弃权97,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74,270,7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72,5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弃权107,7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74,273,038 .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 (2)反对:148,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3)弃权29,8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4)回避:无。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王学琛律师、林映玲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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