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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6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变动,冯文利先生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对冯文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7日收到了本公司副董事长王铁山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王铁山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铁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4月7日收到了公司监事张晓东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需要,张晓东先生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感谢张晓东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辛勤工作。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8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根据公司总经理孙贵臣提名聘任郭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董事长曹阳先生提名聘任张晓东先生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特此公告。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郭建民简历:郭建民,男,3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树脂厂机动科长、氯乙烯车间主任、树脂厂厂长。2010年12月30日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晓东简历:张晓东,男,3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机械分厂防腐车间副主任、锦化集团办公室秘书、锦化集团团委书记、锦化氯碱公司办副主任、主任。 以上2名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其本人承诺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201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18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6.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更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的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1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1-054、2011-05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19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四、有关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晓东、宋立志 3.电话:0429—2709065、传真0429—2901152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1: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件2: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孙贵臣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因工作需要,公司副董事长王铁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此职务后,王铁山先生在本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鉴于此公司需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次董事会拟提名易风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情况详见附后《公司董事候选人简介》 (二)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郭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董事长曹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用张晓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附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 阳 委 员:林木西 石艳玲 樊行健 黄成仁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木西 委 员:樊行健 石艳玲 龙守春 孙贵臣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石艳玲 委 员:林木西 樊行健 曹 阳 孙贵臣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樊行健 委 员:林木西 石艳玲 曹 阳 胡德金 (四)审议《关于更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减项为一项:普通仓装容器制造;新增项为两项: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 (五)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80,000,000 元。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具体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减项为一项:普通仓装容器制造。新增项为两项: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定于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9时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林木西、樊行健先生和石艳玲女士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易风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郭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选举张晓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的董事会秘书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介 易风林简介:易风林,男,45岁,中共党员,学士学位,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南昌钢铁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南昌钢铁公司总法律顾问,方大特钢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方大集团党委副书记。 以上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本人承诺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郭建民简历:郭建民,男,3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树脂厂机动科长、氯乙烯车间主任、树脂厂厂长。2010年12月30日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晓东简历:张晓东,男,3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机械分厂防腐车间副主任、锦化集团办公室秘书、锦化集团团委书记、锦化氯碱公司办副主任、主任。 以上2名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其本人承诺其公开披露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除作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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