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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1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亏损500万元-800万元之间,即公司2011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6.61%-302.58%。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49,055.75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股。

  三、业绩变动的原因

  1.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订单较上年同期减少,201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696.02万元(下降约48.63%),使得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公司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有关规定享受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文件规定的期限至2010年底。虽然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但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为零元(上年同期为201.48万元)。

  同时,由于受季节性影响,第一季度为业务淡季,营业收入相对较少(201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3.49%),经营业绩基数较低,因此营业收入的下降以及增值税退税收入的减少导致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四、其他情况说明

  以上业绩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1年4月8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4月6日、4月7日、4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4月11日(星期一)上午九点三十分起停牌一小时,于十点三十分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由于201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较上年同期减少,预计2011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亏损额约为500万元-800万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11-021)。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因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7日起停牌。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各方利益,虽各方在股票停牌期间进行了积极磋商,但仍未能就资产重组预案达成一致。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4月6日起复牌。公司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1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相关的关注和核实程序,特此作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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