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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1-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除息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1年4月14日之前(含2011年4月14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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