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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地产 公告编号: 2011-12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上刊登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现对其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一、在《2010年年度报告》的第四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仅披露税后总额,现补充披露税前报酬情况。(税前报酬情况在《2010年年报摘要》中已进行了披露)
二、在年报文本的第七项“董事会报告”中添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年报编制披露和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37号》的要求,公司对本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存在上述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从制度层面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自查,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规范格式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以上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为公司内部防控内幕交易提供了保障,提高了公司相关人员内幕信息保密意识。 以上内容均已在公司2010年报文本中予以补充,详情请见2011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更新版)。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中弘地产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1-11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月20日,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法院裁定以代偿债务的方式来取得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区国际项目6号楼的土地使用权,并已支付人民币8.1亿元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银行帐户内作为保证金。(详见2011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1-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年4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与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受让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开发建设权益,该地块面积为26840.0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810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645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533平方米),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2亿元。上述作为保证金8.1亿元中的剩余款项0.9亿元已退还公司。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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