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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17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4月8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4月2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7月4日止。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7月4日止。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俞国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7月4日止。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玲女士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为三年。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变更设备购买合同主体即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2011年4月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拟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布鲁克纳")在诸暨市签订协议,(编号为: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约定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的两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实施主体由宁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绿海"),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自宁波绿海就购买上述薄膜生产线设备(均为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计划配备的设备)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日起失效。 经董事会讨论,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BOPP电容薄膜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同意宁波绿海向德国布鲁克纳购买上述变更协议约定的设备。 赞成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1-1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附被提名人简历: 王醒:男,31岁,毕业于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曾任北京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空军《综合信息》编辑、诸暨市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助理。王醒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规则》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王醒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俞国政: 64岁,毕业于杭州无线电工业管理学校财会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诸暨市审计事务所所长、诸暨市审计局副局长,俞国政先生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工作至今,任内审部经理。俞国政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情形。 蔡玲: 28岁,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会计专业,会计从业资格证。历任诸暨市万象包装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诸暨市中天工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蔡玲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情形。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18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设备购买合同主体 即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0年4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在诸暨为购买两条5.8米幅宽、年产4,500吨收卷膜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设备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布鲁克纳")签订两个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合同总金额共计1,416万欧元,上述两个供货合同均以宁波万象支付合同约定价款10%预付款为生效条件。(详见公司2010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0-39号公告)。 本公司因发展战略发生变化,超薄电容膜为本公司未来业务的重点发展方向,公司因此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作为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上述设备纳入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范围,以加快推动项目的实施。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协商一致,将上述合同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绿海")。 2011年4月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在诸暨市签订协议(编号为: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约定:(1)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的两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实施主体由宁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2)原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3)上述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自宁波绿海就购买上述薄膜生产线设备(均为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计划配备的设备)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日起失效。 二、合同主要内容 2011年4月8日,宁波万象拟与德国布鲁克纳在诸暨市签订协议,(编号为: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约定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的两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实施主体由宁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自宁波绿海就购买上述薄膜生产线设备(均为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计划配备的设备)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日起失效。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注册地址:德国 西格斯多夫 科林斯贝格街5-7 号;注册资本:1,540 万欧元;法定代表人:威伦浩法;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拉伸薄膜生产设备的制造、销售与相关服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结合对方当事人信用状况及本公司与对方当事人的历次合作,就对方当事人向本公司提供货物的能力进行了合理判断,认为对方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BOPP电容薄膜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宁波绿海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更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效益将全部归属于上市公司,有利于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均以欧元结算,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变动将对本公司的实际支付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备查文件 1.《供货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 2.《变更协议》文本(编号为: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19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 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确定将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作为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绿海")。上述议案于2011年2月21日经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本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2011年2月17日,该项目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取得了《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鄞发改备[2011]33号)。2011年2月25日,宁波绿海取得了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鄞环建[2011]0114号),同意本项目在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788号实施。 二、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进展情况 2011年4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在诸暨市签订协议(编号为: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约定:(1)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的两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实施主体由宁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2)原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3)上述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自宁波绿海就购买上述薄膜生产线设备(均为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计划配备的设备)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日起失效(详见4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1-18号公告)。同日,宁波万象与宁波绿海根据上述变更协议签订了《关于变更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设备购买合同主体的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1.2010年4月16日,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公司签署的NGWST2010-001、NGWST2010-002两条生产线合同,合同设备采购方由宁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 2.宁波万象所有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在2010年4月16日签定的原合同除合同主体变更之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根据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公司签订的变更协议(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自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签订新的合同之日起,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公司签订的合同失效(合同编号: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 4.合同中的设备款项由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给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宁波万象为本项目设备采购累计支出141.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324.54万元。 三、项目基建工程进展情况 2011年2月,宁波绿海与宁波万象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宁波绿海租赁宁波万象房屋1,500平方米用于办公、土地9,000平方米用于厂房建设,租赁期自2011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月19日止。 2011年2月,宁波绿海与宁波万象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约定由宁波万象代建本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厂房土建工程已开展。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宁波万象为本项目厂房建设累计支出 1091.88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所募集的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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