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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2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4月9日9时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周才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5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才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喻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周才良、葛亚飞、骆家駹、樊高定、文宗瑜,主席:周才良;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周才良、葛亚飞、骆家駹、樊高定、文宗瑜,主席:樊高定; (3)提名委员会成员:周才良、吴子富、骆家駹、樊高定、文宗瑜,主席:文宗瑜; (4)审计委员会成员:喻波、骆家駹、樊高定,主席:骆家駹。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亚飞为公司总裁、何晓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王靓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上述人员个人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其中,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挺候、喻波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晓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孙存军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3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到任。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1年度是公司"十二五"战略发展的开局之年,关系到公司转型升级能否最终取得成功。为此,公司制定了较高的经营目标,力保长远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对整个经营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极大的挑战。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对高管团队2011年度薪酬作一定幅度的上调,以提振信心、增强动力和凝聚力。 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重大融投资项目、防范和化解风险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单独计提奖励。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于2011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2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葛亚飞,男,中国国籍,1973年7月生,EMBA学历。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下属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起任公司环境优化与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 葛亚飞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葛亚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何晓梅,女,中国国籍,1975年8月生,本科,会计师。2005年4月至2007年1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7年1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何晓梅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晓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晓梅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办公电话:(0571)87113798 移动电话:13958008948 传真:(0571)87113775 电子邮箱:dazq@dunan.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18楼 王靓,男,中国国籍,1981年7月生,企业管理硕士。2007年12月加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王靓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靓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江挺候,男,中国国籍,1967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8年2月,历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08年2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挺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000股,持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170万股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挺候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喻波,男,中国国籍,1970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曾任上海华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北京恒帝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年2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喻波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喻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何晓梅,女,中国国籍,1975年8月生,本科,会计师。2005年4月至2007年1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7年1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何晓梅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晓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晓梅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存军,男,中国国籍,1968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盾安控股集团化工事业部审计专员;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总监。 孙存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存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4月9日14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现场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汪余粮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推荐,选举汪余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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