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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64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 会计差错更正 9.4.1 追溯重述法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出现部分差错,公司在2010年度财务报告中更正如下: 2008年5月,本公司“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已在“其他应付款―增发费用”科目预留的律师费1,300,000元,2010年对此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追溯调整期初应交税费325,000元,该项调整增加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留存收益975,000元。 2010年1月,本公司付南京市财政局南京仙林“2007G84”地块延期支付出让金应付利息22,888,750元,在2010年3月31日(2009年报报告日后)计入“存货―开发成本”,未调整计入2009年度资产,2010年对此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该项调整增加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资产总额22,888,750元,负债总额22,888,750元。 董事长:陈兴汉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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