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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1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获2011年3月23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www.cninfo.com.cn)。 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35,000,000股增至270,000,00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9日 2、除息日为:2011年4月20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4月2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4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04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个人、高管锁定股份。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4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27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7元。 八、咨询机构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义擎 陆董英 咨询电话: 021-69210665 传真电话: 021-516852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4 月 11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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