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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1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3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杭州紫萱度假村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度报告》中的第八节。 公司独立董事谭建荣、钮容量、赵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23,389,695.18元,利润总额474,736,486.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764,153.80元,每股收益0.97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304,046,277,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5,972,463.33元,减去2010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0,404,627.77元、201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 132,00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7,614,113.29元。 公司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4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共计分配80,200,000.00元(含税),并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40,100万元增加至60,15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出具的《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额进行变更,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21,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为 6,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并通过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其余15,000万元将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 同意对由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填料公司”)负责实施的“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变更,不再利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该项目将通过自筹资金完成全部建设。对于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额人民币5,930万元,同意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继续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蒋明、毛绍融、陈康远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以举手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 经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2010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2、 同意将董事、监事的薪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2011年4月28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止。同意授权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2011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1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3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杭州紫萱度假村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中的第九节。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23,389,695.18元,利润总额474,736,486.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764,153.80元,每股收益0.97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304,046,277,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5,972,463.33元,减去2010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0,404,627.77元、201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 132,00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7,614,113.29元。 公司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4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共计分配80,200,000.00元(含税),并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40,100万元增加至60,15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出具的《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额进行变更,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21,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为 6,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并通过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其余15,000万元将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 同意对由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填料公司”)负责实施的“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变更,不再利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该项目将通过自筹资金完成全部建设。对于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额人民币5,930万元,同意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继续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经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2010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2、同意将董事、监事的薪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2011年4月28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止。同意授权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2011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1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8:30—8:5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28日(周四)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五、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201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审议《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1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3日—5月4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办公楼132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办公楼132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04 联系人:高春凤、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对议案的表决指示: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201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审议《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1、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2、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1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情况概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9,719,8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由本公司子公司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气体公司”)负责实施的“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吉林气体项目”)及本公司子公司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填料公司”)负责实施的“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填料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变更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变更方案如下: (一)本公司拟将吉林气体项目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21,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15,000万元将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吉林气体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额6,000万元,将在上述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对吉林气体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吉林气体项目的后续建设。吉林气体公司完成上述增资后,注册资本将由15,000万元变更至21,000万元。 (二)本公司拟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填料项目的全部建设,对于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额5,93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气体投资项目的洽谈,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 二、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吉林气体项目 吉林气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注册地为吉林市龙潭区湘潭街59号。 经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钢公司”)实施大型化移地技术改造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项目吉林气体项目为上述吉钢技改项目的配套项目,吉林气体项目的供气量依据吉钢技改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所需工业气体量确定,该项目具体由吉林气体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008年6月12日,吉林气体公司与吉钢公司签订《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约定:吉林气体公司第一套25,000m3/h空气分离设备开始供气日为2009年1月10日,试运转三个月后,于2009年4月10日正式供气;第二套25,000m3/h空气分离设备开始供气日为2009年7月10日,试运转三个月后,于2009年10月10日正式供气。因吉钢技改项目工期推迟,经吉钢公司与吉林气体公司协商,吉钢公司与吉林气体公司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首套设备开始供气时间由2009年1月10日推迟至2010年9月1日,第2套设备的开始供气时间由2009年7月10日推迟至2011年10月1日。 依据《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拟利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由吉林气体公司负责新建2套制氧量为25,000m3/h的空气分离设备。 吉林气体项目总投资33,4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415.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005.34万元。该项目总投资中,21,000万元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其余12,421万元由吉林气体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第一套空分设备已于2010年6月完工,并于2010年11月开始试生产,截至2010年末,吉林气体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对该项目投资25,991.83万元,项目进度与实施计划基本符合。 (二)填料项目 填料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为合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70万美元,注册地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51%、华大国际公司持股16.554%、杭州皓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3%、胡正伟持股9.446%,主营业务为设计、开发、制造空气分离设备及化工设备所用的规整填料、液体分配器及塔内件。 为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由填料公司负责实施填料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条增规整填料自动生产线,形成年产6,000m3规整填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5,9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1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该项目原计划于2010年底建成投产,受整体搬迁影响,该项目建设周期延长,预计至2011年10底全部建成投产。截至2010年末,填料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对该项目投资1,145.44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原因 (一)吉林气体项目 公司原计划以募集资金2.1亿元对吉林气体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并用于项目的后续投资。经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吉林气体项目前期投入的11,863.37万元自筹资金。 由于截至2010年末,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仅为7,429.17万元,同时,公司目前正在大力发展气体投资业务,有多个气体投资项目正在洽谈之中,需要的投资额较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利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21,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 (二)填料项目 公司原计划以募集资金5,930万元对填料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并用于项目的后续投资。经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填料项目前期投入的997.61万元自筹资金。 该项目拟新建8条规整填料自动生产线,由于设备选型差异,每条规整填料自动生产线实际购置价格较原预计价格下降180万元,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由5,930万元下降至4,490万元,该项目实施单位填料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可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气体投资力度,本公司拟不再利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该项目将通过自筹资金完成全部建设。 四、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对吉林气体项目增资后,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吉林气体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资金到帐后用于吉林气体项目的后续建设。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决定对‘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和‘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变更,并用于对气体产业的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气体业务的发展速度,原计划投入吉林气体公司的募集资金21,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吉林气体的15,000万元及用于填料项目的5,930万元拟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主要为原募投项目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且盈利情况超出预期,吉林气体公司和填料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可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可以归还全部银行借款,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 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1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气体公司”)为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为吉林市龙潭区湘潭街59号。该公司负责实施的“吉林杭氧新建2×25000m3/h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吉林气体项目”)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吉林气体公司截至2010年末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完成了该项目77.77%的投资,同时,本公司目前有多个气体投资项目处于洽谈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将吉林气体项目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21,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15,000万元将在相关气体投资项目洽谈成功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对相关气体投资项目的投资。 吉林气体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额6,000万元,将在上述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对吉林气体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吉林气体项目的后续建设及归还银行借款,吉林气体公司完成上述增资后,注册资本将由15,000万元变更至21,000万元。 2011年4月1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资前后吉林杭氧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吉林杭氧基本情况 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杭氧)系杭氧股份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6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注册地为吉林市龙潭区湘潭街59号;法定代表人:许迪;公司经营范围:工业气体、特种气体、混合气体、医用氧气生产、销售(凭相关许可证实施经营),空分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通用机电设备配件销售。该公司2010年末总资产27,018.14万元,负债总额12,149.1万元,净资产14,869.04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18万元,实现净利润1.71万元。 经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钢公司”)实施大型化移地技术改造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项目吉林气体项目为上述吉钢技改项目的配套项目,吉林气体项目的供气量依据吉钢技改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所需工业气体量确定,该项目具体由吉林气体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008年6月12日,吉林气体公司与吉钢公司签订《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约定:吉林气体公司第一套25,000m3/h空气分离设备开始供气日为2009年1月10日,试运转三个月后,于2009年4月10日正式供气;第二套25,000m3/h空气分离设备开始供气日为2009年7月10日,试运转三个月后,于2009年10月10日正式供气。因吉钢技改项目工期推迟,经吉钢公司与吉林气体公司协商,吉钢公司与吉林气体公司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首套设备开始供气时间由2009年1月10日推迟至2010年9月1日,第2套设备的开始供气时间由2009年7月10日推迟至2011年10月1日。 依据《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拟利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由吉林气体公司负责新建2套制氧量为25,000m3/h的空气分离设备。 吉林气体项目总投资33,4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415.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005.34万元。该项目总投资中,21,000万元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其余12,421万元由吉林气体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第一套空分设备已于2010年6月完工,并于2010年11月开始试生产,截至2010年末,吉林气体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对该项目投资25,991.83万元,项目进度与实施计划基本符合。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吉林杭氧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此次投入的6,000万元将全部转入吉林杭氧公司注册资本金,此次增资完成后吉林杭氧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000万元。 五、投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计划以募集资金2.1亿元对吉林气体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并用于项目的后续投资。经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吉林气体项目前期投入的11,863.37万元自筹资金。 由于截至2010年末,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仅为7,429.17万元,同时,公司目前正在大力发展气体投资业务,有多个气体投资项目正在洽谈之中,需要的投资额较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利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21,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 本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1000万元对吉林杭氧公司进行增资,不会对杭氧股份自身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2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毛绍融先生,独立董事赵敏女士,财务负责人葛前进先生,董事会秘书汪加林先生,保荐代表人付巍先生、许欣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2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 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对与除本公司子公司外的关联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有: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等综合服务;提供水电结算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倒班宿舍管理;提供房屋/设备租赁;提供委托贷款;分摊搬迁工程前期费用及填土工程款等内容。 1、采购商品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均与供货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2011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的全年预测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由于受整体搬迁工作影响,2010年公司由杭州杭氧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的提供配套的金额较低,搬迁结束后,预计2011年向上述公司的采购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销售商品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均与采购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2011年度销售商品关联交易的全年预测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计公司2011年空分设备产品的销售量仍将保持增长,因此公司向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销售配件的数量将有一定幅度上升。公司向杭州杭氧环保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杭州杭氧铸造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向上述公司销售金属材料,2011年度,上述公司的自行采购量上升,因此,向本公司采购商品的数量将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3、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等综合服务 本公司整体搬迁后,由本公司统一进行新区的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等,新区各企业根据在新区占用的土地面积向股份公司缴纳综合服务费,本公司与相关企业陆续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由公司提供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4、本公司向各关联方提供水、电结算服务 临安新区水、电费由本公司统一进行对外结算,然后由本公司立即与新区各企业根据实际使用量及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为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本公司按照2010年度实际结算的水电费金额向关联方预收款项,本公司已与各方签署了《水电费用结算服务协议》。 5、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5.1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各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临安新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其中因临安新区公共区及租赁倒班宿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新区各企业分摊承担。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与相关关联方签署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服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5.2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职工倒班宿舍 临安新区职工倒班宿舍由集团公司出资建成后交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临安新区各企业使用职工倒班宿舍,按统一的公开价格(现价格为南面房间每套每月320元,北面房间每套每月280元)及实际使用量付费。2009年8月25日,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制订了《杭氧临安制造基地倒班宿舍管理办法》,2011年度,职工倒班宿舍出租费用由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共同收取,其中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20%,集团公司收取80%。 6、与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6.1房屋/设备租赁 杭州杭氧膨胀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膨胀机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该公司原在临安新区购置了7,682平方米土地,并拟自建生产厂房,后因其拟转产膨胀机,原购置土地无法满足生产设计需要,因此由集团公司出资在集团公司购置的预留土地上建设了生产厂房,并由膨胀机公司租赁使用。2011年 3 月 1 日,集团公司与膨胀机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6,370平方米房产租赁给膨胀机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9.45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合金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封头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该公司在临安新区未拥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及设备使用。2011年 3 月 1 日,集团公司与合金封头公司签订了《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12,110平方米房产及有关设备租赁给合金封头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8.99元/平方米,设备月租金为11,000元,租赁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杭州杭氧工装泵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泵阀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该公司在临安新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发展,该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厂房使用。2011年 3 月 1 日,集团公司与泵阀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集团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杭州临安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的1,676平方米房产租赁给泵阀公司使用,房屋平均月租金为12.02元/平方米,租赁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6.2与集团公司发生的搬迁专项借款转委托贷款 根据集团公司与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平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泵阀公司、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温设备公司”)签订的搬迁专项借款协议上的约定,搬迁基本完成后上述专项借款转成委托贷款,现将集团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的搬迁专项借款全部转成银行委托贷款形式进行。集团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四家公司的委托贷款还款方式为从2010起每年归还借款本金的10%,每年的还款日为12月30日,借款利率为2010年至2011年为1%、2012年至2013年为2%、2014年至2015年为3%、2016年至2017年为4%、2018年至2019年为5%。 6.3委托贷款 2008年12月19日,杭州杭氧填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填料公司“)、集团公司及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集团公司通过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向填料公司提供9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2008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18日,贷款利率为月利率0.33%。 6.4集团公司代为支付搬迁工程前期费用及填土工程款 在整个搬迁过程中,为便于工程组织,集团公司代为支付了搬迁工程前期费用及填土工程款,上述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的整体搬迁工程前期费用及填土工程款应由各搬迁至新生产厂区的公司分摊承担。经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方式决议批准,本公司、透平公司、物资公司、临安杭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低温设备公司、填料公司及泵阀公司分摊上述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的款项,分摊的原则为各公司按照自己在新生产厂区拥有的土地面积占新生产厂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对整体搬迁工程的前期费用预算总额与填土工程预算总额进行分摊,各公司分摊金额暂挂对集团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待竣工决算后根据经审计的实际发生数进行最终结算。本公司及上述本公司子公司分摊的由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整体搬迁工程的前期费用及填土工程款金额合计为4,860.72万元。2011年本公司及上述本公司子公司将按照搬迁实际竣工决算后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金额向集团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除本公司子公司外,本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集团公司
2、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 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外,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3、华融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华融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9日,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赖小民,注册资本为10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收购并经营中国工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融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融公司持有其99.34%的股份。 4、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按照成本加成定价;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巩固空分设备产品质量,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实现公司良好发展的举措。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六、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董事蒋明、毛绍融、陈康远、赵大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认为: 1、公司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的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华融证券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2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9,719,8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决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3月15日,公司已将1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公司本次拟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扩大公司的业务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杭氧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杭氧股份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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