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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1-01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2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10: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昌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256,8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72%。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256,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256,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256,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256,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256,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议案需逐项表决): ①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江山、蒋昌华、杜金华、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23,000股,其中:同意723,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江山、蒋昌华、杜金华、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23,000股,其中:同意723,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董静涛、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4,877,251股,其中:同意174,877,251股,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④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江山、杜金华、罗娅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23,000股,其中:同意723,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256,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12号)。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忠、刘志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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