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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4月15日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全国的所有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开始代理销售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泰达宏利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开通以上基金其他相关业务。 中信证券在全国共设有4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相关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58,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cs.ecitic.com。 投资者欲了解以上各只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3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1年4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 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1年4月15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7) 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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