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