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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1-01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公司董事邹节明、王许飞、谢元钢、韦葵葵、邹洵、祝长青,独立董事周永生、玉维卡、莫凌侠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节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 4月12日 股票代码:002275 股票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1-01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2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董事长办公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一、概述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以及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留存了充足的货币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 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计划运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 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托等短期投资,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周永生先生、玉维卡女士、莫凌侠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班子进行上述理财事项。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1-01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霖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举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11-009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 4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0 时 2、 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厅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主持人:董事长邹节明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90,358,92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5.9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0 年年度报告》及《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390,358,9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0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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