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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1-14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2日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2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688,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2%。本次大会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五项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一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2,688,823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2,688,823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2,688,823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2,688,823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预案》。即: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审字〔2011〕第500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992,756.5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99,275.66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41,663,910.32 元,减去报告期内已分配现金红利59,568,751.2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888,640.04元。为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2011年运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562,5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红利3元(含税)。上述方案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59,568,751.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0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05,343,786.88元,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 198,562,50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8,418,754股。 5、《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2,688,823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2,688,823股赞成,以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杨雄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19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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