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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1-010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10年10月22日作出的(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本公司的重整计划;终止本公司重整程序。(公告编号:2010-058号)。关于本公司重整一案,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本公司重整计划,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莱英达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本公司的重整,无偿让渡其持有盛润股份股权的40%,共计6,901.76万股,用于清偿本公司的债务;另外还需让渡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37%,共计6,384.13万股,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除莱英达集团外持有本公司超过1万股的股东其1万股以下(含1万股)的部分不需要让渡,超过1万股的部分无偿让渡20%,共计让渡A股1,094.55万股、B股544.36万股。综上,本公司股东合计让渡7,996.31万股A股用于清偿本公司的债务;让渡6,384.13万股A股和544.36万股B股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方受让该等股份后将其中的544.36万股B股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由本公司回购并注销。 2011年4月12日,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深圳中院盛润股份司法过户表》,重整计划涉及的各股东让渡用于清偿债务的7,496.31万股A股已全部过户至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帐户,重整计划涉及的各股东让渡用于清偿债务的500万股A股和用于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的6,384.13万股A股已全部过户至盛润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帐户),重整计划涉及的各股东让渡用于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的544.36万股B股已全部过户至盛润公司指定的帐户。 本公司将依据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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