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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1-12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4)。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4)。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1-15)。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1-13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新疆托里县鸽子沟东金矿资源综合利用及股权收购项目及公司所控矿权金锑钨矿资源勘查项目中新邵辰鑫矿区金锑勘探项目和陶金坪矿区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两个子项目的实际情况,终止上述募投项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其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4,988.4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30.08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其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4,988.4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30.08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1-15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1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2)、《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3)和《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4)。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1年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1年4月28日)。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19607 传真:0745-4646208

地址: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45-4643501-2260/2264

联系人:王文松、崔利艳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1-14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

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1号”文核准,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8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20.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279.60万元,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公司本部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项目”、“公司洪江市响溪金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洪江响溪金矿项目”)、“溆浦辰州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江金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司所控矿权金锑钨矿资源勘查项目”(以下简称“公司资源勘查项目”)等六个项目,投资总额为88,653万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中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变更为新疆托里县鸽子沟东金矿资源综合利用及股权收购项目(以下简称“鑫达金矿项目”)和新疆托里县宝贝8号金矿资源综合利用及股权收购项目(以下简称“宝贝金矿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项目、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溆浦辰州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江金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洪江响溪金矿项目延期至2010年底完成,2011年达产。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至承诺完成时间,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4,932.69万元,为计划投资额88,653万元的73.24%。其中鑫达金矿项目、公司资源勘查项目中新邵辰鑫矿区金锑勘探项目和陶金坪矿区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两个子项目由于探矿效果不理想,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募投资金未投入,宝贝金矿项目超出原计划募集资金1.01万元,洪江响溪金矿项目和公司资源勘查项目其余六个子项目均已大部分完成了要求的投资计划。

公司拟终止鑫达金矿项目、公司资源勘查项目上述两个子项目,并将上述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101.27万元和其他项目节余资金5,957.06万元,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30.08万元,共计剩余募集资金14,988.41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 立项批准时间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投资公司本部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等6个项目。

2. 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1)公司资源勘查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408亿元,2010年底完工,涉及矿业权共12个,计划通过对公司所控8个矿区的金锑钨矿资源进行勘查,探获新的资源储量,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可靠资源保障。截至2010年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356.18万元,累计新增资源储量(334级别以上):黄金27,933千克,锑177,121吨、钨4,811吨。

①新邵辰鑫矿区金锑勘探项目:原计划投入2,730万元,因新邵辰鑫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变更,故继续在原矿区实施该项目已不具备条件,原计划将该项目在公司勘查项目各个矿区之间内部进行调剂,但由于其他矿区勘查均按原计划实施,因而未实际投入,剩余2,730万元。

②陶金坪矿区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项目:原计划投入4,110万元,实际投入1,693.2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416.72万元。

(2)鑫达金矿项目

该项目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重点主要在井下开拓系统建设。由于整体探矿不理想,已停止对该矿的坑道探矿工程,后期将实施深部钻探工程以探获资源状况。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360万元,实际投入3,405.4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954.55万元。

3. 已完工募投项目

(1)洪江响溪金矿项目

该项目计划新建开采能力350t/d,2010年底完工。截至2010年末,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039.25万元。

建设情况:该项目选矿处理能力已达400t/d;为满足选矿处理能力的主要开拓系统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扩大采场,预计会很快达产。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850万元,实际投入6,469.0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380.97万元。

(2)公司资源勘查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计划投入金额实际投入金额节余金额节余原因
沃溪矿区深部金锑钨矿勘探及周边普查5,900.005,257.23642.77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控制投资成本
龙山矿区深部勘探3,960.004,306.48-346.48
断坑矿区响溪矿段金锑矿勘探及周边详查2,080.002,165.55-85.55
线江冲矿区锑矿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3,720.002,632.411,087.59由于井下渗水,部分工程未实施,资金未完全投入。
坪上矿区金锑矿普查930.00164.64765.362009年转让新邵坪上探矿权,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白沙溪矿区金矿普查650.00136.59513.412010年注销白沙溪探矿权,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合计17,240.0014,662.902,577.10

(二)终止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1. 终止募投项目原因

公司资源勘查项目中新邵辰鑫矿区金锑勘探项目因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变更,继续在原矿区实施该项目已不具备条件,陶金坪矿区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项目初步勘查的情况不理想;鑫达金矿项目探矿情况不理想,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终止上述项目。

2. 已完工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资源勘查项目共包括8个子项目,共计节余募集资金7,723.82万元,原因见前述内容。

(2)洪江响溪金矿项目开拓过程中断层渗水,开拓难度加大,导致实际采矿开拓量与计划开拓量差距较大,对工程进行了调整。

三、募投项目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终止的鑫达金矿项目,公司资源勘查项目之新邵辰鑫矿区勘查项目和陶金坪勘查与周边普查项目,及上述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其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058.33万元,以及募集专户利息收入累计2,930.08万元,合计金额14,988.41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11月30日至2011年5月29日,上述10,000万元包含在14,988.41万元之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上述10,000万元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四、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新疆托里县鸽子沟东金矿资源综合利用及股权收购项目及公司所控矿权金锑钨矿资源勘查项目中新邵辰鑫矿区金锑勘探项目和陶金坪矿区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两个子项目的实际情况,终止上述项目,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

(二)对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其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4,988.4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30.08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资金共计14,988.41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同意公司根据新疆托里县鸽子沟东金矿资源综合利用及股权收购项目及公司所控矿权金锑钨矿资源勘查项目中新邵辰鑫矿区金锑勘探项目和陶金坪矿区深部勘探及周边普查两个子项目的实际情况,终止上述募投项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其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4,988.4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30.08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其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4,988.4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930.08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意见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在履行上述程序的条件下,我们对辰州矿业实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4.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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