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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1 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3、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特别强调事项: (1)会议第11、12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第11项议案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投票需分开进行;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4月14日-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办公楼4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1年4月15日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联 系 人:周思远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3、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第11项议案《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第12项议案《审议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6;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2(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3、“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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