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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0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下午在深圳圣廷苑酒店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新宏、谭华森、李永明、张天亮、李晓晨、宋炳新、钟鹏翼、王继中、曹叠云。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邓伟时、楼锡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尹善峰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新宏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预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并入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在2010年度财务报告中对投资“实验盛世幼儿园”计提3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成都公司缴纳的绿化工程保证金以及其他代垫费用计提109.1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影响2010年度利润总额409.10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实际减少净利润315.83万元。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预案》。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经审计后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及指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9.08%,营业利润比上年增长28.42%,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31.44%、35.74%,主要原因如下: 1、2010年收回中洲集团归还宝安旧城改造项目投资款本利余款2.124亿元,确认投资收益1.207亿元; 2、2010年营业收入中商铺销售收入所占比重为18.98%,较2009年提高11.13个百分点,商铺毛利较高,利润总额提高; 3、成都天府长城项目实际结算成本低于预估成本,差额部分在2010年冲回; 4、 2010年公司通过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负债率、提高资金使用率等手段,使得财务费用较2009年大幅减少。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0]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0〕434号)等有关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公开披露。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预案》。 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11】01020067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90,042,740.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0,098,717.68元,减去分配2009年度现金股利35,919,456.00元,母公司201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4,222,002.62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出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如下: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以公司年末总股本239,463,0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合计共派现金143,677,82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根据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拟继续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以及按照国内监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酬总额为人民币65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费用。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该预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预案》。 根据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取董事会基金的议案》,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发放2010年度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津贴费用共计35.5万元(税后),其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形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处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号),企业应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公司根据此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深?公积金〔2010〕28?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府[2009]107?号)以及《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深国资局[2011]6?号)的规定,公司将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拟计提2009年5月-2010年12月期间由企业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共计791万元,其中总部251万元,直属企业540万元,具体缴交将按照经相关程序审批后的制度执行。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5月5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5、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1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熊军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监事邓伟时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有监事邓伟时、楼锡锋。会议应到3人,实到2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伟时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 根据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的审议情况,监事会确认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对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结论是适当的。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全体监事及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及监事会保证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全体监事、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阅读了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并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开展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覆盖公司的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并能够保证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及评价结论能够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基于201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控建设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基本得到执行,执行效果也基本达到预期。对董事会关于内控的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3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拟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 5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5、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1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长城2011-10号《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1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2号《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1年5月2日至2011年5月4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公司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8393669 88393629 传 真:0755-88393600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王昌栋 张晓梅 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14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1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0万元~15,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15%~319.69%。 3、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2010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93.23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542元/股 三、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本期房地产销售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1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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