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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85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账号为0806222029000885123,截至2011年4月1日,专户余额为669,221,172.21元。该专户用于“年扩产2亿粒硬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年扩产1亿支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账号为22001646238055004914,截止2011年4月1日,专户余额为3,500万元。该专户用于“扩建省级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账号为07651001040006553,截止2011年4月1日,专户余额为3,5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为0750602011015200000507,截止2011年4月1日,专户余额为3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专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民生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民生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高立金、任滨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民生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民生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3年12月31日)起失效。

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存储收益,对于上述各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806222029000885123)中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存款日期金额存单期限
2011年4月6日5,000定期三个月
2011年4月6日12,000定期六个月
2011年4月6日36,500定期一年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001646238055004914)中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存款日期金额存单期限
2011年4月6日500定期三个月
2011年4月6日3,000定期六个月

3、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7651001040006553)中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存款日期金额存单期限
2011年4月6日3,500定期一年

4、公司在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750602011015200000507)中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存款日期金额存单期限
2011年4月6日30,000定期一年

对于上述定期存款,公司承诺: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民生证券。定期存单不得质押。

备查文件:

1、公司、民生证券、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4月7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丁富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富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丁富君先生简历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丁富君先生简历

丁富君先生: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6年7月以来,任本公司证券部职员。

联系方式:0435-6236050 13604457040

邮箱:dingfujun1010@yahoo.com.cn

办公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

本人在此承诺如下:

(一)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本人及其近亲属,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六)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直系和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关系,不存在与益盛药业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公司、企业中任职情况,不存在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4月7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国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 )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益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目前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账号:080622202900088512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账号:220016462380550049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账号:07651001040006553)、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0750602011015200000507)。

二、关于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公司拟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为了配合公司进一步推行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大力开拓品牌市场,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并给予广大股东以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以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158万元。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同时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承诺: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同意将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9,6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2,6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益盛药业拟利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高立金、任滨同意益盛药业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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