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学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元) | 2,060,819,350.75 | 2,329,326,012.93 | -1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84,529,806.53 | 1,687,635,131.29 | -0.18% |
股本(股)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03 | 12.05 | -0.17%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464,425,147.64 | 320,986,736.06 | 4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929,884.49 | 20,144,986.14 | 23.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1,536,269.24 | -160,736,673.06 | -81.3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08 | -1.15 | 80.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9 | -5.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9 | -5.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 | 3.71% | -2.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3.36% | -2.0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17,999.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1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52.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857.74 | |
所得税影响额 | -560,674.25 | |
合计 | 3,171,907.1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02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英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2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4,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4.69%,主要原因是品牌影响力的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使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同时主要原材料铜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23.34%,导致产品售价同比上涨;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8.85%,主要是随着收入增长同步增长; |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84.6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上市后用超募资金及流动资金偿还贷款、新增贷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本期现金分红及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少;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56.96%,主要原因是上市募集资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与一致行动人范志宏、周祖勤、陈海兵、马勇、孙文辉、谭文稠,公司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其他股东;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与一致行动人范志宏、周祖勤、陈海兵、马勇、孙文辉、谭文稠,公司股东能翔投资、闽能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东高新创投、华隆科创、华鸿财信、九鼎投资、刘格、熊丕淑、李岳垣、黄喜华、刘曙、管燕、赵英棣、王海、陈新亮、董晓睿、吕康、张亚平、傅伯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学愚、范志宏、周祖勤、孙文辉、陈海兵、马勇、黄喜华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能翔投资、实际控制人吴学愚夫妇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声明和承诺如下:1、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金杯电工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金杯电工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份、股权和其他权益;2、在持有金杯电工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对金杯电工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金杯电工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做出《竞业禁止声明》: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 公司发行前股东北京华隆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份被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2009)鄂州法执字第10-6号], 其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份,425万股过户登记到上海隆正投资顾问中心名下;45万股过户登记到周解生名下;30万股过户登记到王俊名下。该事项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海隆正投资顾问中心、周解生、王俊承继原股东禁售期义务。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30.00%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349,629.7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通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以及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使得公司营业收入上升,利润增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吴学愚
2011年4月14日